美國參議院 2/15 的一場任命聽證會,卻意外地將「台灣地位」真相清楚的講了出來。
但不知道台灣人到底聽懂了嗎?
「我們不承認台灣是個獨立國家,我們不承認中華民國國旗、是與美國有官方關係的國家。」董雲裳說,「美國的政策,是不在美國官方網站上,顯示中華民國國旗。」這是 Susan Thornton 根據國際法的明確證詞。
台灣還沒建構成一個被國際承認的國家, 既然還不是國家, 所以美國才另訂了一個「台灣關係法」(TRA) 來做為美國與台灣交往的法源。
TRA是美國的國內法而非國際法,原因就在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有朝一日, 台灣打拚成為國家了, 那時美國的「台灣關係法」就必須取消改為國與國的條約。例如, 改成「台美安保條約」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aiwan⋯⋯等。
中華民國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而消失了,所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ROC 既然亡國了、被消滅了, 當然牠的旗就沒有掛出來的理由。台灣不是牠的領土, 同樣的那面旗也禁止掛在台灣土地上。
之所以到今天那面旗還在台灣到處掛,牠是憑藉著洗腦、欺騙、軍警武力、槍桿子強逼著台灣人民接受, 這是違犯國際法,且侵害到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 台灣人民有必要聯合起來站出來向AIT 及國際社會表達強烈的訴求,要求協助拆掉在台灣土地上的中華民國旗。
有強烈的聲音才能獲得積極的行政動作!
更重要的是, 當國際社會對 「台灣地位」真相愈趨明朗之際, 台灣人該趁此良機結合所有台派的力量積極邁向「台灣建國」之路。唯有台灣建國, 台灣才會有主體、台灣才能有地位、台灣才能有將來、台灣也才將有靈魂!
給自己也給後代一個交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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