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友人寄來一篇《砍自己院子裡的樹,竟然面臨高額罰款…在加拿大連樹都有「樹權」啊!》讓人看到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因為維護環境生態和樹木保育的觀念有別,對於「樹權」的重視,有著根本的歧異。在我們的世界裡,在自己的土地所有權上種樹砍樹是我的自由,別人管得著嗎? 在加拿大有鄰居檢舉竟然被罰,真冤枉啊 !
記得多年前有一對華裔年輕夫妻在美國就業,小孩已十歲,為了省保母費沒請傭人照顧,讓小孩獨自在家玩卻遭鄰居檢舉也被罰款,其理由是虐待孩童。國際兒童人權日訂於每年的11月20日,是因為聯合國在1989年的會議上,通過了以兒童作為人權主體的《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CRC)。
我國對《兒童福利法》或《少年福利法》於2003年後正式合併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此法第23條第六款:「對於無力撫育其未滿十二歲之子女或受監護人者,視需要予以托育、家庭生活扶助或醫療補助。」可見先進國家的兒童保護法,肯定比我們早實施。
台灣要不要洗刷惡名?如前幾年一隻河馬(阿河)從運輸的貨車上摔到馬路上,斷腿斷牙、無助的倒在路上流淚,不久後去世;這幕景象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幾年前一則新聞國外老虎咬死人,當地的議員開玩笑地說,把老虎送去台灣!
台灣對賦稅人權更是藐視,從來不思改進,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及九千五百多條的解釋函令,還有萬年稅單及訴訟不完的行政救濟等等仍停留在威權時代,讓人感受到台灣人不如樹!對先進國家重視人權,也注重「動物權」,這正是對生命的尊重。我們台灣該不該急起直追?於2009年台灣已將《兩公約》國內化,應該對各種權力越來越受重視才對啊!難道我們還要停頓在台灣人不如樹嗎?
有人嫌洋人鄰居愛管閒事,也有人吃驚地說,加拿大這麼重視私人產權,沒想到竟然連自己種的樹都不能亂砍?有人嫌洋人鄰居愛管閒事,連自己小孩放在自己家裡都受罰,感到很無辜!可見老外他們腦子理裝的東西跟華人很不一樣!
我們受到歷史的束縛,而慢慢成為今天這副德性,早在春秋戰國時代「老莊學說」就很盛行,今天我們認為洋人思想很先進,對於維護環境生態和人權很重視。其實千年前莊子早有此思想,只是不受帝王的青睞,為了好統治所以接受了封建思想…直到今日執政者仍樂此不疲。
例如《莊子齊物論》主張人與萬物同等齊觀,物我一體,這是天人合一的境界,也就是人心與天心契合。莊子認為世界萬物,包括人的品性和感情,看起來是千差萬別,歸根結柢卻又是齊一的,這就是『齊物』。莊子還認為人們的各種看法和觀點,看起來也是千差萬別的,言論歸根結柢也應是齊一的,沒有所謂是非和不同,這就是『齊論』。
超越彼此相非相生的對立,依順著萬物天生的自然,達到「道通為一」的境界。齊物論的主旨: 「唯有進入忘我的境界,明證諸法實相(明心見性),才能去除妄想、分別、執著,才能萬物等觀。」這是不是比老外的「樹權」、「兒童權」、「物權」等等更為博大精深?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