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承諾不是媚俗,堅守價值怎謂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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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基法修法爭議未歇之際,讀到王伯仁先生〈勞工七天特別假,時力要小心媚俗與偏鋒〉一文,甚是詫異。

本次爭議,主要分為兩個層次:一個是「勞基法修正如何真正降低工時」的實體層次,一個是「修法過程是否正當」的程序層次。兩個面向的討論,都有其歷史脈絡,不能只討論2016年才上任的第九屆新國會之作為,才能還原全貌。

實體層次,包含兩大爭議:第一是兩例假及一例一休,第二是七天假之存廢。事實上,兩例假並非時代力量的發明,早在2014年,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就已提出一模一樣的修法草案,希望藉由週休二例假來實現週休二日,改善台灣勞工的嚴重過勞。

至於七天假,不是「憑空多出來」,而是從「2週84工時」改為「1週40工時」後,理應「還給勞工」的。也正是基於這樣的立場,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1月6日,總統大選前夕,承諾勞工團體「不會砍假」。在蔡總統上任前夕,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還為了拒砍七天假,槓上馬政府的勞動部長陳雄文。

民進黨過去的這些提案及承諾,以及背後所要彰顯的價值,難道改變了嗎?認同並堅守這些價值的時代力量,站出來為捍衛勞動權益發聲,為何反而要被稱為媚俗、偏鋒?

程序層次,同樣包含兩大部分:第一是委員會中心主義,法案應於立法院的委員會內實質審查;第二是黨團提案權,讓國會回歸議事規則,保障小黨之提案權。

過去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還是自由經濟示範區設置條例,民進黨堅持在委員會內的實質審查,使盡全力進行議事攻防,藉此展現小黨的理念與論述,以求取法案更周延、更貼近民意,我們歷歷在目,也無比佩服。

小黨的黨團提案權,更是民進黨在2008年的重要倡議。當時僅剩27席的民進黨,面臨在若干委員會內提案無法成案的困境,進而檢討當時國會的運作,已經違背立法院議事規則,有關黨團提案權的明文規定。無論是當時的黨主席蔡英文、總召柯建銘、幹事長賴清德及管碧玲委員等,都明白倡議了應回歸議事規則,給予小黨應有的黨團提案權。

如今,攻守易位。在勞基法修法過程中,面對大黨的席次優勢,時代力量延續民進黨過去的主張,提出回歸委員會實質審查,以及黨團提案權,卻未獲得民進黨的正面回應,反而還被譏諷為走偏鋒,委實難以理解。

我們了解,執政與在野,立場自有不同。但政黨過去訴諸的理想,對人民做過的承諾,因立場改變而自由轉彎,那人民究竟要憑哪些標準來檢驗和選擇政黨呢?從這個角度來看,只能感嘆地說,不是時代力量背叛了民進黨,是今日的民進黨背叛了過去的民進黨。

媚俗與偏鋒,是過去長期以來,完全執政的國民黨批評在野民進黨的用語。曾幾何時,也被拿來「提點」時代力量。新政治的實現,看來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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