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闌尾團隊被檢舉涉嫌違反選罷法「罷免不得宣傳」案,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今天(27日)召開委員會審議,闌尾團隊到場陳述意見,承認確實有宣傳罷免,並強調如果沒有宣傳宣傳,要如何實踐罷免權、憲法賦予的參政權?選委會最後裁定暫時不罰,進入大法官釋憲程序。
割闌尾計畫代表發言人林祖儀在北市選委會議陳述意見時,一開始便承認,確實宣傳罷免,割闌尾計畫團隊每一個人都有在宣傳。他也反問,如果沒有罷免宣傳,要如何實踐罷免權、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還有參政權?
林祖儀強調,割闌尾計畫團隊承認宣傳,因為認為提倡罷免權對民主有正面的效益!
割闌尾計畫港湖區志工代表 Ashley也表示,在整個第三階段,港湖區都是在宣傳「請出來投罷免票」,而不是宣傳罷免蔡正元。第三階段時曾詢問中選會宣傳的定義,中選會回覆:視個案定義。就過去的經驗來看,不管是中央政府或是政府,都不會去做罷免權的宣導,只好公民自己來做,他認為反對罷免權、反對投罷免票、才是真的應該要開罰!
割闌尾計畫義務律師蔡旺霖則指出,北選會監察小組將違反罷免不得宣傳的80幾個案件,基於言論自由採定不開罰,希望選委會委員也秉於對憲法的認識來做出這樣的裁決,或是經由釋憲的方式為行政機關本身解套。
林祖儀並指出,罷免不得宣傳這項法條應該被廢除已經是一個公民共識,也在今年1月在內政委員會通過刪除草案,這個法規牴觸到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與參政權,雖然法規還沒有修改成功,但希望選委會考量到該法條違憲,請立法部門趕緊把法案修掉,保障人民的參政權。
台北市選委會會後裁定,本案暫時不罰,進入大法官釋憲的程序。林祖儀表示,希望能夠藉由大法官釋憲,讓「罷免不能宣傳」的惡法,能因違反憲法的參政權、言論自由權而被廢止,讓台灣的罷免權能夠順利被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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