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的電視台自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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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電視台自2003年7月1日正式開播迄今,從無到有,篳路藍縷,才短短第十一年,相信大家點滴在心頭。回想當年創台之初的種種努力,面對經費物資與經驗種種皆困乏的窘況,既要大力回首挽救客家文化,更要快步趕上當代社會。短短十年終於有具體成長進步,企盼能夠逐漸建立客家媒體的公共性格及客家主體。
\n面對此次客家電視台台長、諮議委員遴選黑箱事件,於15日公視董事會召開前,我們公開呼籲公視董事會修正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設置辦法、台長遴選辦法,把客家電視台還給客家族群。
\n4月30日,公視邵玉銘董事長針對此次黑箱臨選事件主動拜會吳宜臻委員交換意見,並於5月2日發表新聞稿,當中表示將於5/15公視董事會提案還原諮議委員會設置辦法、台長遴選辦法。
\n台灣客家智庫與其他客家界或非客家界的朋友、團體都希望公視董事會能立足遴選程序正義、避免黑箱作業,並正視客家族群訴求:「還原辦法,修正條文」,希望公視董事會採納由客家界提出的「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設置辦法」、「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辦法」修正案。修正案如下:
\n壹、針對「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設置辦法」提出以下修正:
\n一、針對第四條「客家電視台諮議委員會」的組成,其諮議委員會的推薦公告新增「至少一週」;諮議委員的推薦公告「至少三週」。其次,為彰顯及確保諮議委員會獨立運作,避免受董事會干預與箝制,諮議委員召集人、副召集人應由諮議委員會委員相互推舉,而非董事會直接派任,增列「諮議委員會召集人、副召集人由諮議委員會委員互推擔任,提請本會董事會聘任之」。
\n二、針對第七條,除恢復原條文,並進行修正「客家電視台台長之產生由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委員會經社會公開推薦提名若干人,經遴選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決定二至三名,推薦予本會董事會選出後聘任之。」以維護遴選台長程序之公正性。
\n貳、針對「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辦法」提出以下修正:
\n一、針對第三條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委員會的組成,修訂「經公告社會各界共同推薦客家事務或媒體專業人士若干名,遴選委員會推薦公告至少一週。」以增加台長遴選作業上之公信力,有利客家電視台之營運。
\n二、針對第四條台長遴選作業程序,同樣增訂「公告社會各界推薦人選,公告時間至少三週」,以加強社會關注之意識,避免行政黑箱。
\n請還給台灣一個乾淨的媒體平台,更懇請公視董事會別讓客家電視台重蹈法西斯一言堂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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