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媒體勞動者權益,勞動部今(13)日表示,將新聞業一併納入加強檢查重點對象,每半年定期公布檢查結果,以督促相關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令規定;而勞動部今天也公佈最近半年勞檢結果,針對31家次實施檢查,其中《臺視》、《中視》、《蘋果日報》、《中央社》等10家媒體,計20家次違規。
勞動部指出,新聞業彼此間競爭雖然激烈,但產業競爭仍須符合政府法令規定,切莫因追求新聞時效,忽視勞工應有的權益,畢竟員工為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應讓員工與家庭及工作間達成平衡,以發揮人力資源效用。
勞動部表示,由於新聞記者工作特性須在外採訪,不像一般勞工係於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內上班,且當有突發新聞事件時又必須不定時前往採訪,其是否超時工作,普遍受到各界關注;為落實新聞業工作者勞動權益保障,勞動部邀請新聞業勞資雙方及主管機關代表,研議檢查違法認定原則說明,齊一檢查機構檢查執法尺度,強化該業之勞動條件檢查。
根據勞動部今天公布近半年(103年9月至104年2月)對新聞媒體相關行業(新聞供應業、新聞出版業、電視傳播業及廣播業等)實施檢查31家次結果,計有10家違反法令規定,主要違反事項為加班費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等。
勞動部表示,針對違規事業除通知改善外,並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規定裁處,其中《中視》已遭罰22萬最多,《中央社》15萬次之,部分違規個案地方主管機關仍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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