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回蔣經國基金會主導權 政院今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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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資超過50%的財團法人總計有165家,為了防止公產變成私產或是退休人士的安樂窩,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明訂財務必須透明,建立人事、會計、內控和稽核機制;制定財團法人合併或退場機制,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政府可以命令解散,緩衝時間自立法後,一年半以內必須完成。目前教育部所屬蔣經國基金會及藥害救濟基金會都是被鎖定的對象。
 
過去政府投資成立的財團法人基金會,不少變成私人金庫或是遭到特定人士操控,例如蔣經國基金會在民國78年成立,目前的財產是36.2億元,其中有14.2億元是教育部所捐助,占比近4成,不過包含董事長的21席董事中,教育部只有一席。
 
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目前政府通令中央和地方各級單位,全面清查所有財團法人基金會,並且要進行改革,若未符合規定或是休眠狀態的基金會,政府可以令其解散。
 
民進黨立委先前提出質疑,在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中,大概有10個需要注意的團體,包括接收日產的電信協會、郵政協會和台灣糖業協會等;而中技社官股從40%透過投資中鼎後,被稀釋為不到1%,這也是關注的焦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包括蔣經國基金會、郵政協會、電信協會等,都是財團法人法日後規範的對象。
 
陳明堂說,目前郵協、電協、糖協都已經有調整過,不過其他基金會必須透過清查才知道。

在財團法人法草案當中,法務部政次陳明堂說,農田水利會是唯一例外,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也是農民團體(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7款),性質較為特殊,其捐助或捐贈基金累計超過50%,仍屬於捐贈的財團法人,只是不適用第48條到第50 條、第52條至第54條之規定。

行政院長林全在院會中指示,非營利組織在當前社會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是以公共利益作為運作的主要目標,因此其財務透明化、人事制度的公開和健全化非常重要。
 
他強調,我國在過去傳統中,政府曾捐助相當多財團法人,這些財團法人陸續透過制度運作,使政府失去指派董監事的權利,這不見得合理。這次「財團法人法」對於這些問題一併進行考量,是進步的立法,希望透過此次立法,讓國家財團法人的運作和法制環境合理化,引導國家財團法人朝向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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