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的數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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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為核心 人權受保障」,台大陳志龍教授提出「唯有租稅證據法 才是人權保障的行政法院?」值得仲裁機關深省。國稅局若只是開稅單,並不負舉證責任,就是違反人權、違憲的行為,這是人民痛苦的根源,也是民怨之所在!
轟動一時歷經十八年煎熬的太極門稅務冤案,當時國稅局發函206名接受函查都表示敬師禮為贈與, 然而台北國稅局卻不實揑造僅9名,中區國稅局不實捏造僅5名,其餘就是用「經濟的實質的宏觀角度」來認定,當然就誤導訴願委員會及行政法院的錯誤判決。國稅局若僅憑檢調單位移送之稅務案件資料,未作實質證據調查,枉顧人民的權益,因而做了不公正的處理;這種官員怠忽職守而造成國家名譽受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該由誰來負責?前幾年有自焚燒車撞交通部,血淋淋的鏡頭猶在眼前,政府難到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以死來表明他的心聲,才要重視人民的問題嗎?
而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稅務專業的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老百姓那贏得了官司?政府絕不可因國家財政困難,就多開罰單,就拿101年全年度台灣欠稅、欠費總金額逾485億元、超過596萬件,每四戶就有三戶欠稅,就是國稅局濫權枉法的證據,請尊重百姓的「稅務人權」,不要再耍「我就是王法」的伎倆,國稅局的數字遊戲不好玩喔!會玩出人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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