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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共統戰手段 北檢檢察官呼籲設立國安專庭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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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勵志協會(TIA)於11月8日,邀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主講「當前國安法制運作之挑戰與建言」。林達表示,自己曾經手過台商介選、中配發展組織等案件,並從此了解到中共對台灣國安威脅,以及台灣目前現行刑法法規之需補足之處。

林達也舉例今年二月「宏泰58」拖斷海底電纜事件中,可以發現中共越加常利用「灰區作戰」的方式,對台灣進行國安破壞。但在目前刑法法制中,只有戰時與平時兩種狀態,缺乏「灰區」、「準戰時」這樣的認知。從這樣的角度來反省台灣法制,就可以發現中共會利用民主法治原則中,刑法「未遂/已遂」、「過失/故意」的模糊空間,在對台灣進行破壞時,讓刑法難以及時有效因應處理。

林達認為,台灣的刑事法的法律人,基本邏輯是依法行政、捍衛自由和反抗威權。但因為並沒有接受過國安相關的養成教育,常將共諜的接觸當作預備犯而非未遂犯。所以在辦案、審案上,常與現實和人民觀感有落差。比如在反滲透法的實務調查上,有其模糊地帶。

林達表示,言論自由的界線應該要以不動搖中華民國國體與政府體制存續為前提,絕不可以達到「與中共合謀摧毀我國之國體與政體」。他建議法律學術界,應該研究「國安法」這樣的新興法學領域,讓預備犯、未遂犯的定義和標準更加具體化。而政府應該儘速在立法上,重視對於預備犯的罪責,並設立國安法官、國安專業法庭、國安保防訴訟配套、軍事專家參審制度、導入「防止誤觸滲透之自主申報制」。這樣才能補足台灣國安法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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