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民眾提及正名運動,自然而然想到由本土社團所長期㰻吹的台灣國名的正名運動。大聲疾呼台灣的國名不是中國,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尤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的前途由台灣人民經由公投決定,至於台灣與中華民國関係,則意見不一,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及國名;或中華民國更名為台灣,有人將中華民國視為流亡台灣的政權。
此種正名運動已推展多年,目前幾乎由本土社圑包辦,由各種民調顯示,人民意見紛擾,莫衷一是。本文不討論此類正名運動。有感於國內不少當前爭議課題,例如十二年國教、自由經濟示範區立法、兩岸經貿交流、水資源及再生能源等,均由於爭議背後隱藏相関概念的混淆不清,當事人無法理性認知,爭議層出不窮,造成社會及政治衝突升高,有必要推動新的正名運動(與前述本土社團正名運動區別)。
十二年國教爭執的各方,對於學力測驗(會考)、特色招生(特招)、一免二免丶學理的特色招生、明星高中的界定及定位、招生名額及方法,所謂德智體群美五育比重、免試等,均有不同詮釋,沒有聚焦,各說各話,因此聚訟紛耘,莫衷一是。解決之道,唯有政府負責官員坦然面對勇於負責,向人民報告,現階段十二年國教的本質,面臨哪些挑戰,跳出免試的文字框架。人民與媒體一起努力,推動新的正名運動,不再文字遊戲,政治語言充斥。新的正名運動本質上是種全民教育,理性思考問題,真理愈辯愈明。
自由經濟示範區立法、水資源及再生能源等仁智互見,亦然。全國冠上自由貿易港區、科學園區丶工業區、生物園區、農業區等名稱不下數十種,誠有必要展開新的正名運動,先將不下百個所謂專業園區加以综合歸類。再生能源之綠色能源、綠電,水資源之再生水丶污水、污水(衛生)下水道等也宜正名。不宜混亂使用,令人民置入五里霧中。
其實,政府在組織改造時,曾有正名運動,將政府組織屬性、名稱等做完整規範:包括行政機構丶行政機關、獨立機關丶行政法人丶事業機構、國營企業等公司(財團)法人、大學、醫療等特殊營造物法人。均在中央政府組織基凖法、相關行政法等明文規定,以前包括公務員也不易了解的機關名稱:部、會、署、局丶分署丶分局丶處等,均有一目瞭然規定。正名運動的重要性可見一斑,目前法規層次工作大功告成,公務人員十之八九進入狀況,人民的認知有待加強。
學術建構語言與日常生活語言,本質有些不同,後者正名困難度輐高;但是進步社會文明國家,兩者的趨近日益明顯。國內自然科學建構語言相當成熟,社會科學(尢其經濟學)也不遑多讓。學術界義無反顧,應該秉持知識份子良知,推動新的正名運動。優先將與公共政策相關的概念,用字遣詞,完全釐清,政治人物不可火上加油,刻意混淆視聽,動輒提出不負責任的箴言或語不驚人誓不休的話語。針對特定議題,詳加分析,新的正名運動已是不可或缺的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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