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美日同盟防衛新指針通過,而與此相關的日本國內立法「新安保法制」在9月19日通過了參眾兩院,正式成為法律,自此「美日同盟防衛新指針」起碼有了「齒模」,不再是個無牙老虎,同時也給我們對「美日同盟防衛指針」的法律疆界(對日本)與適用範圍有更清楚的圖像。
對台灣來說,這個「新安保法」與「美日同盟防衛新指針」對於台海情勢與台灣安全帶來不小變化。對亞太與台海戰略平衡的整體發展來說是正面的,同時也會改變過去台海安全的美中台三方關係,成為美日中台的「四國三邊」關係,更對台灣與美日同盟的安全合作提供新的契機。
有人說這會增加台灣捲入日中與美中對立的風險。但是以中國的走向來看,台灣必然處於「美日同盟 vs. 中國」對立結構的中心點,不管是東海議題、台海議題、南海議題,都發現台灣身處其中。因此關鍵還是中國是否有意挑戰現狀,改變既有的亞太戰略秩序,造成區域緊張的升高,並不是「安全兩難 security dilemma」論者所指控的新安保法造成緊張升高。畢竟東海與南海情勢緊張的升級,是早於防衛新指針與新安保法出現的。
對亞太區域戰略局勢的影響
「美日防衛新指針」的重點在於添加了對「灰色地帶」的處理,以及將「美日同盟」的範圍從周邊擴大到全球,同時配合美國的再平衡政策,「美日同盟」也開展與第三國的「美日同盟+1」等多個三邊安全合作關係。在這其中,「美日同盟+1」的多個三邊安全合作關係,例如美日澳、美日印度、美日菲、美日韓、美日越等,不僅已開始進行,同時也讓日本、澳洲、印度、越南、南韓、菲律賓等國紛紛尋求建立自己的亞太三方合作關係,因此我們會看到日-澳-印度、日-澳-韓、澳韓菲及其他發展等。雖然在十年內還看不到亞太區域發展出類似北約的多邊安全同盟,但以三方安全合作為基礎的主軸已逐漸成形,更會因美日同盟的強化而加速。
而日本配合「美日同盟防衛新指針」的「新安保法」,則是處理了日本自衛隊的全球任務以及使用武力問題。但是海外出兵同樣需要國會批准,使用武力也以最小武力為原則,更要能說服國人其對日本國家安全會造成嚴重影響,否則日本還是只能擔任不使用武力的後方支援。這就意味日本在美日同盟下參與護衛他國的任務,不會先發制人,也沒有戰術嚇阻的特性。而一旦會以武力介入第三國,也只會被動協助護衛第三國(指第三國先受到攻擊)。即便例如在飛彈防禦等若干領域上,可能會出現「主動防禦 pro-active defense」,但不太可能會有所謂的「先制防禦 preemptive defense」(當日本未受攻擊,但為了護衛第三國,會攻擊對第三國發動攻擊的對手)。以飛彈防禦為例,日本可能擊落來犯飛彈,但不會在之後對飛彈基地發動攻擊以防止第二波飛彈來襲,除非日本軍隊本身受到攻擊。
但美日同盟還是有隱憂,特別是在「灰色地帶」的處理上。到底美日對於「灰色地帶」是否可有共同認知?是否能形成共同的操作準則?日本認為要對「灰色地帶」要強化的部份,似乎是對「衝突以上、戰爭未滿」的狀態能達成共識,但如果中國在不花一兵一彈下以重武裝漁船佔領釣魚台,到底這算是和平時期的示威活動,還是處於灰色地帶的警察+高武力行動,或是構成戰爭的軍事行為?另一方面,美國認為灰色地帶要處理的,似乎更著眼於幫助日本的文官與軍人,以及跨部會的領導與協調問題。美日對於「灰色地帶」的認知如果無法取得「一五共識」,則會嚴重限制美日同盟的反應能力,也會對美日播下不信任的種子。
日本成為台海安全議題的參與者之一
過去台海安全議題是圍繞在美中台三角關係,美國根據台灣關係法提供台灣自衛能力,而中國如果進犯台灣,美國會協助台灣自衛,也可能自己會出動部隊面對中國。因此為了「管控分歧」與避免出現「同盟綁架」的情形,美國採用「戰略模糊」,堅持「不獨不武」的雙重嚇阻方式,以維持台海穩定。
但「美日同盟防衛新指針」以及「新安保法」通過後,日本可以透過作為美日同盟對周邊/重要事態的先反應者,而成為台海議題的參與者。過去以美中台關係思考的台海戰略三角,未來可能會成為美日同盟-中-台的新三角關係,甚至是美日中台四邊關係了。這是台海戰略典範改變最顯著之處。
有人說台海出事,新安保法並不保證日本會出兵相救。或是有學者說新安保法讓日本介入台海的方式是做為美國後方支援的提供者,不是直接以武力參與。前者的說法不值一提,只顯示其對美日同盟五十年來發展歷程的無知。但後者對美日同盟的認識則是停留在1997年第一次防衛指針修正的理解。當時防衛指針從「專守日本」擴大到「周邊事態」,其實就有意將北韓與台海事態放入,這些地區出現的衝突,即便沒有對日本發動攻擊,但美日同盟必須有所回應。只是當時日本對集體自衛權沒有提供諸如2014年的「部份」解套方案,所以在美日同盟對周邊事態的應對上,其「角色與任務分擔(roles and missions assignment)」是把日本作為美國後方支援的提供者。日本政府當時對於周邊事態的解釋,是強調周邊不是地理概念,要根據事態的性質而定,不明講是否會包括台灣,在某種程度也與當時美國對台海的「戰略模糊Strategic Ambiguity」同調,但美日同盟管理者(alliance manager)的默契是,周邊事態就包括了台灣。因此台海議題早在1997年美日防衛指針第一次修訂時,就因為「周邊有事」的關係,以及日本之後通過了「周邊事態法」等相關內部法令配套,而成為美日同盟隱而不宣的涵蓋領域。更在2005年2月19日「美日同盟二加二會議」宣佈共同戰略目標時明文包括台海維和,而獲得證實。
快速進到2015年,美日同盟防衛指針出現新修正,日本也通過「新安保法」作為內部的配套,由於台海早在1997年的指針修正時就被含括在內,因此「15新指針」對於台海有事時日本要負擔的任務,就不太可能停留在「97指針」的日本角色上。可預期的是,起碼日本會參與部份武力協防任務,而不只是後方支援;如果解放軍攻擊美軍機艦,日本肯定會協助防禦;如果是在台美協力的場域受到中國攻擊,日本也應該會提供防禦協助;如果美軍不在而是台灣單獨受到攻擊,以現在台灣對日本的戰略重要性,以及台日民間的友好氣氛,日本出動自衛隊協助台灣抵擋中國攻擊(被動防禦+部份領域的主動防禦),不太可能受到國內反對。
對台灣而言,這使台海防禦一下子打開不少戰略選項,日本可能參與台海防禦及所增加的台日合作領域,也讓資源有限的台灣在優化自己能力的選項上增多,如與美、日相搭配,更會形成強大的三位一體海洋島嶼防線。
與其坐在家中爭論美國、日本會不會協防台灣等充滿臆測性的問題,台灣現在應該要先分析美日同盟「15新指針」以及日本「新安保法制」的總合效果,會給台灣帶來什麼新機會,並思考設計一套讓日、美政治成本負擔最低,能實質提升台灣的防衛能力,以及台美日三方防衛合作的方案。
台灣須做出戰略決斷,不僅是政策選擇
不管是因為自己要突穿第一島鏈,驅趕美國到夏威夷以東,或是厭惡美日同盟對台海的干預,面對後「15新指針」的新局勢,中國一定會同時對台灣與美、日施壓:要求台灣基於一中框架不可與美日有任何防務合作;要求美國「壓制日本鬼子的軍國主義野心」;要求日本須遵守「一中原則」以及日中三聲明,不支持台灣獨立、一中一台、兩個中國,與干預台海問題。當蔡主席宣布要訪問日本後,中國外交部罕見發表聲明嚴正反對,還要求日本不可以「放任」蔡主席在日本發表台獨言論,相信與以上思考有關。
有人說台灣是處在兩大之間難為小,或是遊走在美中、日中的衝突與合作上掙扎求生,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得罪,馬政府的「親美、和中、友日」就是這種典型思考下的產物。但明顯的台灣不可能與三方都好:中國要奪取台灣,美國先是擔心被台灣捲入與中國的衝突,但後來反而更在意台灣是否與中國太近;日本則是對中國的海洋軍事擴張最警覺,對美國猶豫不決的態度最苦惱,也對台灣日漸進入中國軌道的趨勢最憂心。
看看「親美、和中、友日」在過去七年的政績吧。而馬政府在2009年趕跑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在2012、2013年與日本大打水砲戰;美國在2014年公開提醒台灣經濟與中國過度整合的問題;中國在2014年11月以官媒公開點名馬英九是「地方頭頭」,還「要馬自重之」。看到這些成果,號稱人人好的「親美、和中、友日」是否有用,是否給台灣帶來的是戰略孤立,已經不證自明了。
台灣要思考的,是在鞏固永續生存能力與強化國家主權存在感的前提下,到底台灣的國家利益是什麼,之後才會出現戰略設計,以及服從這個戰略設計而產生的政策。什麼時候該選邊,何時不需要搞一邊倒,這是屬於戰略判斷,不是一般性的政策選項。不要把對每個國家都會出現的正反兩手外交操作,將其混淆為對每個國家都一樣好,都不得罪以遊刃有餘。這種態度在今天的亞太戰略結構,只會讓各國家都懷疑台灣的意圖,使台灣進入被孤立與被邊緣化的死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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