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稱為史上最大共諜案「鎮小江案」高等法院宣判對鎮小江維持4年徒刑,同案的前馬防部少將指揮官許乃權刑度由3年減為2年10月,輿論對法院的輕判咸感不滿。但是另一則更荒唐的案例是前海軍中將柯政盛擔任共諜雖然被最高法院判刑1年2個月定讞,但仍然可以繼續領取每個月高達9萬元的退休俸,更讓國人憤慨。
台灣近年來對共諜犯輕判的優待讓有心從事共諜的人有恃無恐,更加橫行無阻,司法的縱放恐怕是台灣國家安全另一項嚴重的威脅。我軍中和情治單位充斥共諜,妨害友邦與我國強化合作的意願,直接間接破壞我國國家安全
2014年國安局在向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中透露,光是在當時短短的一年多,就已查獲15件共諜案,且其中有九成是現役軍人或退役軍人涉案,情況相當嚴重。而歷來查獲的共諜更不乏國軍現役和退役的高階軍官和將領。對於中共嚴重滲透台灣的情況,社會上早就不斷呼聲表示要政府採取斷然措施加以應對,但是法院似乎無視於這些呼聲作出輕判。例如前少將參謀長劉黎宗2013年洩密判1年10月緩刑4年;2013年現役海軍中校處長張祉鑫洩漏「靖洋專案」情資及海軍重要幹部名單給中共,軍事法院判無期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他屬預備犯竟改判6年。其他還有某些共諜案的嫌犯至今都還被獲准交保在外逍遙,看了台灣如此優待共諜的判例,難怪共諜鎮小江當然會在聆聽宣判時露出「詭異冷笑」,毫不在乎。
某些法官可能是出於對國家安全缺乏真正的體認,將國家安全機密與商業機密等量齊觀,而商業機密容易計算出金錢價值,可以依照傷害程度量刑;但是國家安全和軍事機密被洩漏時,政府卻必須盡量淡化裝得若無其事,表示被竊取的資料無關輕重,這種公關的說詞一旦被法院和法官採信當然不能給予罪犯應有的徒刑;例如柯政盛案,據了解當時柯政盛被懷疑向中共洩漏台灣防衛作戰聖經、極機密的「固安作戰計畫」,使得海軍作戰佈署將被中共摸得一清二楚,嚴重到艦艇一出港就成為解放軍的攻擊目標,這些情資重要到足以動搖台灣海軍戰力,海軍被迫重新規劃作戰計畫。當時軍方辯說柯雖然曾當過海軍某部司令,但已退役10年因此洩漏的資料不重要;法院因而輕判他1年2個月,認為國家安全並沒有受到威脅。
有些案例則是在軍事法庭重判但是在普通法院受到輕判,顯示軍事司法和檢察系比較能知道國家安全和軍事機密的重要性,雖然軍法體系已經廢除,但是涉及國家安全和軍事機密的案件,普通法院應該採取更嚴謹的聽證制度,由國防和國家安全專業人士對罪犯所造成的傷害進行陳述、評估做為法院審判參考才能有助於達到罪責相符的審判結果。
法官對國家安全的認識應該強化,對於共諜犯的犯罪行為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傷害必須有真正的認識和公平評價,才能作出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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