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學生 掛對聯「歡送」羅瑩雪學姊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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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13)日下午,在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忽然出現了一副對聯懸掛在大門口,上面寫著「罔顧程序自甘墮羅當殺人機器」「踐踏法律無視爭議阻非常救濟」「無恥九局下半」,行動的學生表示,這是為了表達他們對於即將卸任法務部長的羅瑩雪學姊,最深切的歡送之意,感謝學姊在任期內做出的示範讓他們反省,絕不讓今日台大人成為明日羅瑩雪。

學生們說,「保障人權」、「程序正義」、「司法公平」,是法律系老師們時時刻刻耳提面命的基本原則;從法律系畢業的學長姐們,在各個領域服務時,也莫不戰戰兢兢。然而他們認為,並不是每一位學長姐都這麼值得尊敬,隨著權位越大,法律系畢業生更該反躬自省,如履薄冰。對此,身為法務部長的羅瑩雪做了最差的示範。

學生表示要深刻反省,並提出幾點羅瑩雪犯下的錯誤,以惕勵自己不再犯(學生聲明全文如下):

第一,為了炒作民意,在極短時間內迅速批准執行死刑,讓人難以想像她是否曾認真斟酌此案在法律面上的議題。立法者之所以訂定各種救濟與審判程序,無非希望司法首長能審慎處理死刑,而羅瑩雪高舉「正義」的大旗,對鄭捷「速審速決」,以她行程緊湊,連看卷的時間都沒有的情況下,有無「審慎處理」死刑執行?不無疑問。

第二,將法律所賦予的救濟程序視為辯護人拖延執行程序的工具。羅瑩雪狂言「事先通知律師就殺不掉了」「晚了就是晚了」拒絕反省自己在程序趕火車的違誤,我們應可以說學姊將「正義」等同於「成功地將死刑犯處死」,這點我們無法接受。

第三,將國家公器當私人版面。於先前的海外台僑被捕移送中國、在哈瓦那墜樓等一系列事件中,以法務部公開新聞稿肆行怒罵民意代表「自己錯了還怪人」。掌握權柄時必須戒慎恐懼,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學姊運用法務部新聞稿公器為己辯護,絕非政務官所應為

第四,針對國人在海外遭通緝而跳樓一事未積極調查協助,之後在立法院就此事接受質詢時,以「然後他就死掉了」的名言,草草帶過,未能給出今後此類事件的處理程序,破壞政府公信力。

第五,放棄無罪推定原則。在肯亞詐欺嫌疑人移送中國事件中,聲稱「詐欺犯送去中國判比較重」,等於在審判前就先預設這群人通通都是犯罪者,且在證據尚未調查清楚之前,自行放棄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則,且在整個事件中與其他部會協調出現極大漏洞,置海外國民於險境。

第六,杜明郎、杜明雄兄弟涉嫌殺人案中,在人證物證俱在海外,證據能力不明的情況下,仍選擇執行杜明郎、杜明雄兄弟死刑,不給司法體系進一步釐清兩人罪行的機會。

學生們強調,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一個人的作為,將成為其他人的表率或是惡例。鄭捷如此,羅瑩雪亦如此。對於羅瑩雪過去以來不斷藐視人權司法、踐踏法律正義的作為,他們予以嚴正譴責。最後並署名:一群羅瑩雪的法律學院學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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