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專收司法處遇少年的某安置機構,發生21起性侵害案件,監察院今(16)日通過彈劾南投縣政府5位官員及3位地方法院少年保護官,是少保官被彈劾首例。
監察院今天召開彈劾審查會,彈劾通過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調查「南投縣某安置機構收容少年發生性侵害」案件中的8位違法失職公務人員,11名監委對8名公務員的彈劾案全數通過,並具名投票。
調查報告指出,南投這間安置機構於2014年至2017年3月,共發生21起院生遭性侵害案件,以撫摸性器官、口交、肛交等方式,合意或被迫予以侵害,性侵害的地點遍及寢室、廁所、視聽室、活動中心,甚至於參訪活動時,也發生在外宿機構的廁所內,以及未立案的兒童學苑內。
調查報告表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處處長林俊梧、前處長林榮森、副處長賴瓊美、科長王基祥、辦事員劉佳萍,未能及早查明該機構,未依法通報,致該機構後續屢屢發生性侵害事件,被收容的兒少個案身心受創嚴重,更有少年從被害人轉為加害人,關係紛亂,損及個案權益甚鉅。
報告也提到,南投縣府5位官員對該機構發生性侵害事件,卻未依規定通報,該機構只能收容19人,最多收容竟高達106人,違法超收個案,卻申報不實資料,並將超收個案收容於1處立案,4處未經許可的安置處所,至今仍表示不知其他4處所在地,致未能防止少年被侵害之憾事,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的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行政怠惰,置少年身心安危於不顧。
彈劾案文指出,台中地院少年保護官沐士芬、南投地院少年保護官林芝君、屏東地院少年保護官朱銀雪,明知為法定的責任通報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知悉安置機構的個案發生性侵害案件,卻未依法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通報,也未依相關法令及司法院函示的要求,發文將個案交付南投該機構安置輔導之情事,通知南投縣政府,均核有嚴重違失。
監委王美玉、林雅鋒表示,南投縣政府5位官員,對於轄內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未落實監督、查核,均怠於執行職務;3位少年保護官知悉所負責輔導的個案在安置機構發生性侵害案件,未依法通報及通知地方政府,隱匿性侵害事實等情,違法執行其職務,8位公務人員均有重大違失,依法提案彈劾,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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