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1)日對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與台銀本票做出「准存不准提」及「清償提存」等要求。國民黨指控,黨產會的做法有逾越《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虞,且此舉從財務面上扼殺國民黨的運作,也有實質違憲的問題,呼籲司法院大法官儘速處理國民黨的釋憲案。
上月10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公布隔天,國民黨前往永豐銀行提領10張台銀本票共5.2億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21)日指已要求永豐銀行對國民黨帳戶「准存不准提」,另要求台銀對國民黨所領10張本票要兌現時,應向法院清償提存。
國民黨考紀會主委劉漢廷表示,《黨產條例》8月10日公布,國民黨之前就預作打算,為避免未來運作出問題,從自認來源絕對符合《黨產條例》要求的帳戶內,預先提領足夠未來10月支應黨工薪資及退休金的5.2億,因公文流程等因素,才拖到8月11日領出,日期並非刻意挑選。
劉漢廷說,黨產會主委顧立雄的依據是《黨產條例》第九條,不當黨產「自本條例公布之日起禁止處分之」,但劉漢廷指出,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劉漢廷認為,以此來看,《黨產條例》應自8月12日生效。
「黨產條例8月12日才生效,那他憑什麼管到8月11日國民黨領的5.2億?」劉漢廷表示,顧立雄很可能是忽略了這一點,才會對國民黨這筆錢做出錯誤判斷;何況黨產條例第9條的但書第1項就列出「履行法定義務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在此限。「支付薪資難道不算法定義務?」劉漢廷反問。
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也指出,黨產會對國民黨支付薪資的本票如此追殺,實質上將會造成國民黨無法運作。他強調,政黨解散是憲法層次的問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需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黨產會以財務問題讓國民黨無法運作,「這是實質違憲」。
對於上述問題,劉漢廷說,國民黨目前現有資金,「半個月到一個月內就會枯竭」,雖然面臨「隨時會倒店」的狀態,但他強調將會從法律層面一項一項打官司討回公道,此外他也表示,「我們知道有時審理一項違憲案,時間會非常久,但必須要呼籲司法院大法官,要儘速審查我們提出的釋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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