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農監察人因「壓力」辭職 立委要求報警送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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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原計12月15日要由官派監察人召開臨時股東會,但外傳以「自然人」身份,出任官派監察人的農委會農糧署會計室主任劉光華,自稱有壓力而辭職,讓北農臨時股東會無法召開,北農則證實已收到辭呈。立委紛指應報警處理,及送監察院調查,以釐清責任。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安排審查農委會函送農委會主管的17家財團法人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不過立委焦點集中在北農官派監察人農糧署會計室主任劉光華因壓力辭職,致臨時股東會無法召開,紛紛對此提出質詢。
 
時代力量黨立委徐永明質詢時引述網路報導質疑,農委會官派的監察人竟然哭著堅辭監察人職務,不肯召開臨時股東會。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證實,劉光華已提辭呈,「監察人一定要換,但來不及」。
 
徐永明又問,聽說當事人哭了,說「壓力很大」,「農委會該不該去報警?如果有這麼大的威脅?」翁章梁說,有問她,但沒有說壓力來自何方。徐永明認為這本來是政治事件,現在已經變成治安事件,應該報警處理。翁章梁說,「我們研議一下。」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進一步質疑:「當初為何會同意用自然人擔任監察人?是否改為法人代表為宜?」他指出,自然人身分有股東權,去職不幹要經股東會才能改選;若是官股代表,一紙公文就能撤換代表。翁章梁說明,劉光華去年被派任以自然人當監察人,要到明(2017)年6月到期才能改選,法律上沒有太大問題。
 
「農委會要不要幫她請心理醫生?」黃偉哲說,工作誰沒有壓力?因為是自然人,現在可以兩手一攤不做了,也不召開臨時股東會,他並問,「劉光華去開會是執行公務?還是私務?」農糧署副署長林麗芳說,劉以自然人擔任北農監察人是合法、簽准的。黃偉哲追問,「是代表國家?還是個人利益?這是模糊的。」
 
翁章梁答詢說,這是去(2015)年簽核的,可以再查明。黃偉哲則強調,「如果是政府派人擔任監察人,怎麼可能允許以自然人身分擔任?這奇怪了!」,現在辭職,臨時股東會不能召開了,這是陷國家及政府於困窘的地步,農委會要做亡羊補牢的事。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認為劉光華失職,主張設調查小組徹查,並先送監察院調查。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說:「該處理,就馬上送」。她認為,農委會所派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監察人,不論是自然人或法人代表,農委會可以下令要求監察人執行任務。林麗芳答:「農委會可以下令」。
 
「監察人若不執行,她(劉光華)不幹,馬上撤換」,管碧玲說。翁章梁答:「法律上是這樣,我們就馬上處理」。管碧玲追問,「誰說不能撤換?有誰主張不能撤換的?國家不容許受威脅利誘,還這麼軟弱,要不要撤換?」翁章梁說,「實際上,劉光華已把辭呈遞上來,我再查一下,沒有說不准」。
 
管碧玲也要求,農委會應成立調查小組,監察人做為農委會在北農的代表,2個副主委要求劉光華召開會議,怎可違背代表農委會在北農執行業務的職權,「公司法歸公司法、行政法歸行政法,應依行政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調查,在這之前,先送監察院調查」。管碧玲追問:「什麼時候送?」
 
翁章梁答:「如果該處理,就馬上送」,管碧玲堅持:「回去就送、當然要送!國家的公權力哪容許一個公務員如此抗命,抗命到這種地步,農委會還無所作為!」管碧玲並推測,劉光華說壓力大可能有三種,包含人身安全威脅、有把柄在人家手中,或有利誘,都已說出「大可辭職,又不領退休金」講到這種地步的時候,國家無所作為、還不撤換,國家的威信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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