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募兵制的誘因,國防部提出募兵制人員待遇調整案,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6)天核定此案,從明年元旦起調增士官、士兵之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增加2,000元至4,000元,以及將外島地區第一級(南沙)和第二級(東沙、大膽及二膽等地區)地域加給,分別由現行12,360元及9,790元調高為20,000元及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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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針對國防部募兵制招募成效不如事先預期,為了使青年願意從軍,並長留久用,這已成為募兵制成敗關鍵,為此行政院要適度調高薪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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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國防部提出志願役勤務加給之調整,以志願役士兵為優先,各等階軍官待遇未作調整,以志願役二等兵為例,每月薪資由現行29,625元,調高為33,625元。如果是在南沙外島地區服役,加上地域加給20,000元,每月薪資可達53,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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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行政院表示,實施募兵制並非一蹴可幾,執行過程勢必面臨問題與挑戰,行政院已成立「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由政委林政則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並整合相關資源,以有效落實政府「募兵制」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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