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1)日宣布,為加強對勞工的保障,將自5月起調高勞工訴訟期間的生活費用為基本工資的1.2倍,並延長補助期間至9個月,以支應訴訟律師費及生活費等開銷。
柯文哲今天主持市政會議後記者會,宣布將提高「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因考慮到台北市生活費用較高,為保障勞工訴訟期間的生活,市政會議修正補助辦法,提高生活費用的補助金額,以最低工資的1.2倍為發放標準,同時延長補助生活費用期限,因基本工資常會移動,就以1.2倍去算,省掉老是改補助款額的麻煩。
針對北市府員工加班情況嚴重,有無幫市府員工爭權益?柯文哲表示,市府員工加班的問題,「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依法行事,有問題勞動局也會去處理。
訴訟期生活費從1萬9273元調為2萬3128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於2001年成立,為減輕勞工在訴訟期間的經濟壓力,今天市政會議通過,勞工訴訟期生活費補助金額從每月補助1萬9273元,調高至基本工資的1.2倍即2萬3128元,同時延長補助期限,從過去每一審補助不超過6個月,累積最長1年,修改為不超過9個月、累計最長2年,工會幹部可累積最長補助3年,自今年5月起生效。
媒體詢問,北市府發放員工交通費的主因是考量台北物價較高,是否無考量到這件事?柯文哲說,目前交通費是把2段以上的交通費取消,2段以下的還是保留,現在編列2016年預算,2段以下傾向保留,台北物價比較高,所以台北的公務員有多元補助是可以接受的,但一定要合理,若苗栗到台北一個月交通費報7千多塊,這怎麼合理?
賴香伶補充,此訴訟補助迄今已14年,累計補助案件625件,涉訟勞工達3520人,累計補助金額已達6千219萬餘元,補助辦法修訂後,預估一年將增加191萬8622元,如有需要且符合資格者,可利用勞動局網站下載相關表格(http://bola.gov.taipei/),或電洽台北市民服務專線1999轉接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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