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毒化骨水不納管 環團痛批黑箱放水送光電業大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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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28)日召開公聽會,針對「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進行討論,環保團體痛批表面上新增19種管制物質,但卻將「氟化物」修改為「氟鹽」,「有機汞」修為「甲基汞」,而俗稱「化骨水」之「氫氟酸」便被排除管制,且公文只發給特定公會團體,環團並未受邀,痛批黑箱放水,送光電業大禮。

樹黨、看守台灣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及青年佔領政治等團體,今天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痛批,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HF)不再列為有害健康物質,12年未修放流水標準,一修卻是大放水,並穿上防護衣,上演行動劇抗議,扮成光電業工程師,將手伸入黑箱中,慘遭「化骨水」腐蝕成骷髏。

樹黨策略長潘翰聲表示,經環動多年努力,才將光電業的銦、鎵、鉬、等重金屬與毒化物列管,一旦放寬氫氟酸等排放管制,將讓汙染企業從後門逃跑,痛批是環保署送給光電業的大禮,只管酸鹼值,不管氫氟酸,可能以酸鹼中和排出中性溶液或加水稀釋,也將汙染環境。

樹黨共同黨主席林佳諭批評不該倒果為因,只因國內尚未有某些有害物質的檢測方法,就從管制項目中排除,最重要的是,只要工廠排放「有害健康物質之種類」超過放流水標準,將會科處刑責,但pH值超標僅罰款,沒有刑責,如日月光,只罰300萬了事?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質疑,「放流水標準」與「有害健康物質」在水污染管制法下是相同位階,為什麼要「依據放流水標準」來放寬有害健康物質範圍?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不滿,這次的公聽會訊息並未公布在官網上,且只發公文給特定產業近百個公會團體,而沒邀請長期關心水汙染的聯盟,痛斥「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作賊心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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