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條例三讀 林全:八年計畫不是都要做,預算受立院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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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5)日晚間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對此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前瞻條例希望建立一個典範,包括未突破公債法舉債上限,以及提出特別條例的具體計畫。他並澄清,「很多社會大眾誤以為計畫提出來,將來八年一定要做,但是事實上不是的。只是希望在提出條例時,負責任地告訴社會大眾,我們提條例的構想是有所本、有規劃、有想法的」。

「將來這些條例通過後,預算送到立法院,才是每個個案逐項檢討」,林全表示,「所以即使在提出條例時每個計畫的預算規劃,不代表這預算就一定會做下去,是要代表這預算有機會提出計畫案,到立法院接受最嚴格的審查」。

而在前瞻條例三讀通過後,藍綠立委也輪番上台發言。陳學聖則要民進黨不要高興太早,放水的、綁椿的,一定會嚴格監督,「不會後會有期,一定會馬上監督」,你們一定會看到。國民黨團總召、政策會執行長林德福則強調,四年後是由新的預算、新的政府來決定,不是現在的政府來唬弄,針對政院編列的預算一定會嚴審,「絕對不會讓民進黨亂花錢」。

林全晚間七點半左右到達立院,對朝野立委通過前瞻條例親自表達感謝,並在離去前短暫受訪。林全感謝各黨團立委在審議時花很多時間,最後也能得到協商共識。

針對條例三讀通過,林全也提出幾點說明。第一,過去對特別條例許多批評,都是突破公債法15%的舉債上限,但這次提出前瞻條例,希望建立一個典範,是《公共債務法》立法以來,特別預算首度要受到公債法舉債15%上限限制,而不是突破,「這也讓很多人誤會,前瞻是額外舉債,其實是完全受到公債法限制」。

林全說,這次提出是以數年、不定期的重大施政做為提出基礎,願遵守公債法限制也是希望建立典範,讓以後施政做參考。

第二,他表示,過去特別條別往往都沒提出具體的計畫金額,以至於送出時金額如何估計一直受到批評,甚至有些條例送出連金額都沒有,這次則是有提出金額與附帶計畫,說明金額是怎麼提出來的,「所以可以計算到億的小數點,主要是我們有一個計畫做為本,告訴社會大眾我們的理想在什麼地方」。

林全說,雖然過去沒有這樣的做法,但也是希望建立一個典範,「很多社會大眾誤以為計畫提出來,將來八年一定要做,但是事實上不是的。只是希望在提出條例時,負責任地告訴社會大眾,我們提條例的構想是有所本、有規劃、有想法的,將來這些條例通過後,預算送到立法院,才是每個案逐項檢討」。

「所以即使在提出條例時每個計畫的預算規劃,不代表這預算就一定會做下去,是要代表這預算有機會提出計畫案,到立法院接受最嚴格的審查」。

林全強調,「我們願意接受社會各界以及立法院嚴格的審查,確保我們的預算所有的程序都是正當的」,包括外界擔心的有沒有完成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以及其他社會所擔憂的程序正義部分,我們都會嚴格遵守,將來提到立院會也會接受社會大眾及立委嚴格檢驗」。

林全也提到,社會對預算有很多疑慮,我們也接受在野黨的意見,把條例分為兩個期程,四年、四千兩百億,希望這期程證明這些計畫都是值得的,都是有意義的,然後取得立法院同意之後,還會有第二個期程,讓八年八千多億預算讓社會安心」,期待這些建設計畫未來對台灣社會進步帶來貢獻,「讓大家覺得對下一代所做的投資是值得的」,這一點他也很感謝立院給這樣的機會,讓政院能提出長遠目標,細部預算也會都送到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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