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內閣制又因為國民黨敗選而引起討論,不過好像都搞錯方向,有人說內閣制的總統由國會選出,等於恢復之前的總統間接選舉,將台灣好不容易得來的總統直選棄之不顧,可以說是一種倒退!
不過奇怪的是,既然是內閣制,為何老百姓還要花大錢養一個有名無實的「虛位元首」?而且這個沒有民意基礎的「虛位元首」,還可能手握國防與外交的重大權力?明明內閣制就必須廢了總統,這些人的腦子為何就是轉不過來?
不信看看實施內閣制最久的英國,有總統嗎?日本也是內閣制,有總統嗎?還有泰國也都沒有總統!為何台灣要實施內閣制還要保留什麼莫名其妙混吃等死的總統?
沒錯,英國有女王,日本有天皇,泰國有泰皇,可那是他們國家的歷史因素,因為實施了君主立憲,才有所謂的「虛位元首」,也就是女王或天皇等;但這些國王陛下只是接受人民供養的樣板,卻什麼權力也沒有,他們的內閣照樣運作順暢!為何到了台灣要實施內閣制,就偏偏要留下什麼「終痛」讓人民很痛?
其實內閣制絕對是台灣必須走的民主道路,因為在一對一的選舉當中,拿到數百萬張選票的直選總統,由於背後的民意太過強大,因此在民主監督機制不夠成熟的國家例如台灣,就非常容易形成一人獨裁;反之內閣制是由許多只拿幾萬票就當選的立委集合起來共同執政,每位立委必須兼顧選民的需求與觀感,結果就會比較貼近民意!
可能有人會說,內閣制的「密室協商」不是更為骯髒?其實不論是否內閣制,「密室協商」可以說是全世界普遍現像,因為人民與利益團體的需求本就無奇不有,很多都上不了檯面;因此應將重點擺在如何監督,而不是拿有無內閣制都會出現的「密室協商」來反對內閣制!
又如何監督內閣制?首先在內閣制中,內閣直接對國會負責,這就是第一層的監督!可能有人會說,國會最大黨立委轉任內閣閣員,等於行政立法沆瀣一氣,請問如何監督?但現在不是內閣制,執政黨立委還不是照樣護航執政團隊?因此立委轉任內閣根本不是問題,問題出在國會有沒有足夠的「牙齒」可以咬出腐敗的內閣!
而什麼是國會的「牙齒」?這就是內閣制必須採取的種種配套,也就是要實施內閣制,就必須實施完整的「三權分立」,才能達到真正的監督與制衡!因為國民黨的祖公孫文搞出來的「五權憲法」,已經先將立法權中的「監察權」與「審計權」給拔了,導致立委沒有調查權,對於預算也只能做事先的「審查」,卻不能做事後的「審計」,等於將原本立法權完整的粗腿,給分割成三支細腿,再對上行政權的粗腿,最後當然無法監督弊案連連!
之後國民黨另一個祖公蔣介石,又將司法權中的檢調權給偷到了行政權之下,讓原本就已經非常粗大的行政權變得更為粗大,因此檢調才會屢屢淪為執政者的鷹犬走狗,這就是目前憲法最迫切的必修之處!
總而言之,內閣制絕對是正確的方向,但前題必須廢除沒有存在必要的總統,再加上三權分立的配套,例如將監察、審計權回歸立法權、檢調權回歸司法權、考試權回歸行政權等;以及大法官與司法院長由政黨推薦再由立委投票產生…等等,才會是真正「沒有算計」的長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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