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案疑雲重重,行政院長林全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看完記者會後表示,針對「徐光曦去留」及「求償」部分的回答,他難以理解,不懂林全的邏輯,明確表明「追償到底」很困難嗎?還要繼續瞎挺下去嗎?
黃國昌在臉書表示,林全說,繼續任用徐光曦的理由是「他有處理澳洲分行違反洗錢規定的經驗」以及「目前為止無法確認是否真的有洗錢」的犯罪事實,這個說明,根本沒有回答問題。
黃國昌指出,徐光曦在2010至2013任總經理時,巴拿馬分行出現違反洗錢規定的重大違規,「請問,有經驗的徐總經理,處理得如何?」,與巴拿馬分行間存在大量疑似洗錢活動的紐約分行,同時期也出現相同的違規情節,兆豐卻沒有稽查、沒有內控、更沒有矯正,這不正是在「有經驗」的徐總經理任內發生的嗎?
他強調,紐約分行持續不斷違法,導致今年發生如此嚴重的後果,「徐光曦總經理」不該被究責嗎?這個究責,應該由「徐光曦董事長」進行嗎?有無洗錢的犯罪事實,當然必須留待檢調釐清,但任內不斷出現海外分行違反洗錢防制規定而未採取有效作為,已是客觀事實,還要繼續瞎挺下去嗎?
黃國昌批評,利害關係人職務迴避,不是最基本的要求嗎?連「請徐光曦去職接受調查」這麼基本的要求都作不到?面對求償問題,行政院可以沒有態度嗎?可以不採取積極作為嗎?表明「追償到底」的態度,很困難嗎?這57億,絕不容許由無辜的小股東與納稅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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