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 美護照加註性侵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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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宣布,性侵兒童前科犯護照將撤銷,換發新護照封面內頁將加註其前科。新措施已於周二生效。紐約時報報導,國務院收到國土安全部提供的性侵兒童犯名單後,會通知當事人,舊護照撤銷,換發加註的新護照。

這項新措施是為了落實美國前總統歐巴馬簽署的「梅根法案」(International Megans Law)。美國女童梅根1994年遭鄰居姦殺,引發保護兒童的立法,性侵犯搬家時,所在社區鄰居將接到知會。
 
美國《梅根法案》將性犯罪者資訊公開,法案規定美國各州必須建立性罪犯和騷擾兒童罪犯的資料庫,並規定各州必須知會有性侵前科者入住的社區,將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個人資料公開在網路上,讓民眾查詢及事先採取保護措施。
 
台灣在2011年3月也發生一件性侵犯刑滿出獄後隨即再犯,性侵14歲少女的案件,引起社會高度注目,網友曾發動連署,呼籲仿效美國作法,不過,最終三讀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僅由主管機關建立全國性侵犯的檔案資料,並未提供民眾查詢的性侵犯個資。
 
此外,原本我國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條例第34條曾規定,脅迫未成年者性交易或散佈猥褻圖片,經判刑確定者,主管機關應公告其姓名、照片及判決要旨,不過,新法已刪除該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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