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協定」今(29)日在北京簽署,中國成為亞投行第一大股東,占26.06%投票權,未來對重大事務具「一票否決權」。亞投行(AIIB)前3大股東依次為中國、印度及俄羅斯,美、日未加入。
針對亞投行協定簽署,陸委會表示「密切注意中」,政府已多次重申將秉持「尊嚴、平等」原則參與亞投行,不接受任何矮化台灣參與權益的作為。陸委會並表示,稍晚將由主管機關財政部統一對外說明政府立場。
在投票權方面,亞投行的總投票權由股份投票權、基本投票權以及創始成員享有的創始成員投票權組成。依現有各創始成員的認繳股本計算,中國投票權占總投票權的26.06%。
亞投行57個意向創始成員國財長或授權代表今天在人民大會堂出席簽署儀式,其中已通過國內審核程序的50個國家正式簽署協定。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見了出席儀式的各國代表團團長。
中國則由財政部長樓繼偉代表簽署協定,共有自各國的300多名人士參加簽署儀式。樓繼偉在簽署協定儀式致詞表示,亞投行協定簽署儀式的舉行是亞投行籌建進程中又一里程碑,標誌亞投行籌建工作進入協定批准生效和全面做好運營準備的新階段。
中國財長:協定年底前生效
樓繼偉強調,各國簽署亞投行協定後,還須經本國立法機構批准,未簽署協定的創始成員仍可在2015年底前簽署;年底前,經合法數量的國家批准後,亞投行協定立刻宣告生效,亞投行將正式成立。
據協定,亞投行設立理事會、董事會、管理層3層管理架構。理事會採用簡單多數、特別多數和超級多數原則進行決策;亞投行總部設在北京,可在其他地方設機構或辦公室。設行長1名,並設副行長若干名;而在協定生效前(2015年底),各意向創始成員繼續以首席談判代表會議為籌建亞投行的磋商機制。
據協定,理事會將是亞投行最高決策機構,擁有亞投行一切權力。理事會可把部份或全部權力授予董事會。但理事會以下權力除外:吸收新成員、增減銀行法定股本、中止成員資格、裁決董事會對本協定的相關解釋或適用提出的申訴、選舉銀行董事並決定其薪酬或支出、任免行長並決定其薪酬、行使本協定明確規定屬於理事會的其他權力…等。
董事會則負責亞投行的總體營運,為非常駐,除非理事會另有規定。董事會共有12名董事,其中區域內9名,域外3名。
中國在去年開始倡議成立亞投行,今年4月中確認57個創始成員,涵蓋亞洲、大洋洲、歐洲、中南美洲及非洲五大洲國家。全球10大經濟體中,美國、日本已表態暫不加入,而台灣則被拒於創始成員門外。
據中國財政部官網,亞投行(AIIB)的法定股本為1000億美元,分為100萬股。域內外成員出資比例為75:25。目前總認繳股本為981.514億美元,中國認繳額297.804億美元(占30.34%),實繳59.56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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