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洪仲丘死亡案,高院今(9)日二審宣判,前陸軍542旅長沈威志改判無罪,而前副旅長何江忠等主要被告,均被重判2年到3年不等。洪仲丘舅舅胡世和表示,沈威志判無罪讓人破眼鏡,對無罪這部份不滿,將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洪慈庸表示,不管刑度判得多重,他們一直覺得只是希望給台灣所有人一個警示,就是當擁有並執行公權力時,要戒慎恐懼,因為一旦執行失當時,會造成一個家庭幸福的破滅,跟寶貴人命的喪失,只希望所有公部門在使用公權力時能特別小心,勿再讓不幸事情發生。
「回到家會跟仲丘說今天的判決結果,要仲丘放下」,洪仲丘的母親表示,一直希望這些被告對自己做的事有後悔的心,只要被告們表現出歉意讓她感受到,考量很多被告都還年輕,不希望他們在人生留下污點,只要有來跟他們家屬道歉的人,家屬願意原諒,「自己已經學會放下」。
洪仲丘的舅舅胡世和指出,沈威志判無罪讓人破眼鏡,「他看過求救簡訊,卻仍讓仲丘關在禁閉室內」,今天判決結果僅對沈威志改判無罪部分不能接受,其他被告的刑度,家屬都可以接受,後續會與律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請檢察官提起上訴。
全案一審時,桃園地方法院以洪仲丘死亡非遭蓄意虐死,對包括沈威志等13人判刑,另5人無罪;沈威志等主要軍士官,分別獲判6個月至8個月,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6名管理士分處5月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今天二審判決,18名被告只有禁閉室管理士張豐政、侯孟南維持無罪判決外,其餘16名被告刑度均有改變。時任旅長的沈威志,一審被桃園地方法院依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判處6個月徒刑。二審改判無罪。
時任陸軍542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副旅長何江忠,一審分別被判8個月、6個月,二審均改判3年。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則由一審6月徒刑改判為2年。上士范佐憲則由一審6月改判2年8月。
憲兵官郭毓龍,一審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共同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罪,分處拘役30日及3月;二審被依同樣罪名改判3月、6月,應執行8月徒刑。中士管理士陳毅勳一審被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罪判6月,二審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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