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被請辭」案今(25)日有最新發展,張顯耀上午親赴台北地檢署說明,在2小時訊問後,張被檢察官陳舒怡請回,限制住居,近日改列偵字案被告,案情似有升高的趨勢。張顯耀事後向媒體表示:「我得罪了哪一位?大家心底很清楚」。
張顯耀並意有所指的說:「長官交辦的事情,如果沒有紙條蓋著關防,就可能有洩密之虞,對外談判或溝通,也只能拿著蓋好關防的文稿念,否則就有洩密之虞,公文傳遞,最好找DHL或郵局,否則就有洩密之虞,甚至於在打電話時,最好自己錄音,免得又被懷疑,有洩密之虞」。
而今天的《蘋果日報》也披露,在上周四(21)日張顯耀召開記者會時,所寫的手稿內有「因參與馬習會運作,遭總統身邊的力量阻撓,他們非要我走不可」字句,惟當時張顯耀或因臨時怯場、或因有所顧忌,在記者會當場並沒有把這段文字照著唸出來。

張顯耀今天再度向媒體指出:「馬習會、整個政府的運作、推動,我只是其中非常小的一顆小棋而已,但是或許我得罪了人而不自知,我會好好檢討」。
對於為何上周手稿內有關馬習會的字句,卻未當場念出,張顯耀今天被問及時,顯得十分為難。他說,很多工作業務涉及國家機密,「能夠證明我清白的,就是這些兩岸事務及機密,但我要真的講出來,就變成洩密罪;但若不說,又有很多放話在外面流傳打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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