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放水?以核養綠公投補件趕 23日揭曉

Date:

以核養綠公投補送連署書後,中央選舉委員會17日送交戶政機關查對,並要求23日中午前先函覆部分結果。中央社報導,中選會說如有公告成案必要,可不必加開委員會,依法授權主委公告。如此一來將讓「以核養綠」可能成為第10個綁大選的公投案。

中選會已公告9案公投綁大選投票,以核養綠是唯一一件查核結果未超過門檻,中選會依法通知「補提」。不過,提案領銜人黃士修卻是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理由,進行9月13日的第二階段公投連署書「再送件」。

中選會17日下午完成以核養綠補提的連署人名冊點收,送交戶政機關查對,並發布新聞稿指出,要對北高行的裁定提起抗告,並堅持表示已經收件之連署人名冊,即必須進行下一階段查對作業,如有未足後續尚有補提規定,如果隨時可補提反而導致戶政機關查對期限時程的不確定,北高行的裁定與公民投票制度設計有違。

依公投法第13條規定,「連署人數不合規定者,主管機關應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提,補提後仍不足規定人數或逾期不補提者,主管機關應為公民投票案不成立之公告」。所以,以核養綠公投案,可以輕鬆補件通過成案。關鍵在於依照審查程序,等戶政單位查對後,送回中選會,經中選會委員會議通過成案,可能來不及趕上與九合一選舉一併投票。

因此中選會也說,「為利該公投案於10月24日前成案,以與11月24日地方性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要求戶政機關在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將完成查對連署人名冊之部分結果先予函覆」。

如果依照先前通過的9項公投案,都是經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以核養綠」就算趕在23日查對完,中選會再召開委員會,仍然可能趕不及「綁大選」。

對於是否加開委員會審議,中央社報導中選會發言人陳朝建說,17日已經加開中選會委員會議,臨時提案決議,如有公告公投提案必要,可不必加開委員會,而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第12條規定授權主委公告,並於下次委員會再行追認。

根據中選會會議規則第12條規定,應提請委員會議決事項,如因時間急迫,不及提會討論,若有「曾經會議決議授權得由主任委員先行處理事項」或「以書面方式徵詢全體委員1/2以上同意得先行處理事項」情形,主任委員得先予處理,事後提請委員會議追認。

不過,中選會17日所發布的新聞稿中,並未提及「不必加開委員會」的內容。

按照公投法規定,公投成案後1個月起,6個月內遇有全國性選舉,須與大選合併舉行。九合一大選11月24日投票,公投最遲要在10月24日前成案才來得及綁大選。

以核養綠第二階連署合格份數為27萬9419份,距成案門檻的28萬1745份,差了2326份。中選會點收的補提份數約2萬多份,若補提的查對結果達成2326份以上,在中選會「授權主任委員先行處理」下,即有可能宣告成案,成為第10個綁大選的公投案。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