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鄭文逸等人因引入中資違法炒作股票,不法獲利高達11億元,遭北檢依《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19)天召開記者會,痛批北檢未起訴共謀犯罪者中國商人任國龍,不法獲利數億元,卻只裁罰數百萬,離譜至極。
黃國昌表示,從去年上半年開始關注永豐金控弊案,因為吹哨者檢舉,得知永豐金證協助中國商人非法炒作大同股票、坑殺台灣投資人弊案,也在去年7月直接點名上海龍峰國際任國龍,即是中資炒股案幕後黑手,因此再度向金管會檢舉該中資尚未清理完畢,金管會才在去年底作出第二波582萬元之裁罰。
黃國昌指出,今年8月底台北地檢署對鄭文逸、張湘羚、鄒興華等3人正式提起公訴,然而共謀犯罪引進中資違法炒股的中國商人任國龍卻未被起訴。針對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7年以上重罪,我國一定有刑事管轄權,而非法犯罪所得 ,在我國法律架構下,要進行刑事沒收,對投資人造成損失要付損害賠償責任。
黃國昌說,訴書內容多處已清楚認定任國龍與台商鄭文逸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負擔,然而最後竟然只起訴3人。黃國昌公開請教北檢「為何不起訴任國龍?任國龍犯罪所得現在在哪裡?未來如何扣押?如何清償因違法炒股而受害投資人?」。
黃國昌還提到,被告之一鄭文逸卻在8月30日打算搭機離境,還好起訴檢察官警覺性夠高,已通知入出境單位,才將被告攔下。黃國昌質疑,可以合理懷疑消息是否洩漏? 究竟是誰洩漏?如何洩漏?北檢對此應徹底調查。
黃國昌說,根據來自香港檢舉資料顯示,該中資尚未退出台灣資本市場,是否僅是轉換人頭,繼續違法炒作股票,對此將會持續追查下去,並在財委會提出相關質詢。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