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頒25號文解套 對台商優惠措施不變

Date:

去年底中方發出一份「62號文」,將收回台商優惠措施,經台商向中方陳情後,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上月親口承諾「對台商優惠政策不會改變」後,國務院昨(11)日發布解決「62號文」爭議的解套文(25號文),要求已實施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依規定期限繼續執行。
 
國務院去年底下發62號文,主要為全面清理不合法和不符中央規定的租稅優惠,要求地方政府3月底前上報財政返還等各類投資優惠,由中央決定是否續行。不過此舉引發眾多台商恐慌,多次在會見領導時陳情,包括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政協主席俞振聲等人均親口承諾,要繼續保障台商的「合理優惠政策」。
 
昨天國務院在中國政府網,終於見到發布「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25號文)。新發布的「25號文」指出,是針對2014年「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62號文)中涉及的相關事項通知。「25號文」對於既有優惠政策的處理方式為:
 
一、大陸中央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
 
二、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台(公布實施)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
 
三、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合約)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25號文」並要求,各地區部門今後制定公布實施新的優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事項外,涉及稅收或中央批准設立的非稅收入的,應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其他則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批准後執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與企業繳納的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