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日上午針對中廣兩筆土地(「前中廣總部」及「嘉義民雄土地」)召開預備聽證會,中廣快速發了一則落落長的澄清稿撇清關係,董事長趙少康強調,早自2005年底,中廣就不是國民黨的黨營事業,也不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目前中廣四家母公司以及其他七百多位股東,是因為相信國民黨與中時媒體集團的交易,才先後取得中廣的股票,希望黨產會不要殃及無辜。
中廣解釋,對於前中廣總部的土地問題,趙少康找出了當時的公文,強調當時是中廣在對日抗戰時負責廣播業務所費不貲,戰後由國防最高委員會核定,將日本放送協會總部的土地撥給中廣抵償,非無償取得。
趙少康說,該筆土地在李登輝擔任國民黨主席時,由當時國民黨投管會主委劉泰英主導,依照當年度鑑價結果,以88億元出賣給中投。而88億元的所得中,其中21億元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剩餘的67億元多由劉泰英主導進行相關投資,並非中廣自主。而且,國民黨於2005年將華夏公司(中廣、中影、中視的母公司)的股權賣給中時媒體集團的榮麗投資時,又獲利40億元。
趙少康指出,黨產會如認為該筆土地係屬「不當取得財產」,想要追徵所得利益者,不應向早已民營化並曾上櫃公開發行股票的中廣追討,否則將嚴重損及中廣七百多名股東的權利。
至於嘉義民雄地區的土地,趙少康則是提出國民黨在民國38年時的內部簽呈、民國41年的購地契約以及民國94年的法院判決,強調民國38年時,中廣自行出資黃金共7,000兩(約美金35萬)改善民雄房舍、設備,並添購相關廣播發射設備。也就是說,中廣在41年是以自有資金,以約32萬的合理價格向當地民眾林世等人購買該筆土地(公告地價僅7.9萬元)。
中廣委任律師葉慶元表示,交通部之後雖曾另行補助中廣進行廣播業務,但法院判決明確指出,該筆補助款與是補助廣播業務,與買地無關。葉慶元律師強調,土地是由中廣以合理價格購買,並非「不當取得財產」,且法院三審定讞。
趙少康重申,國民黨在2005年就將中廣賣給中時媒體集團,之後國民黨也不參與中廣人事、財務及業務經營。外界所謂,中廣部分董事是由國民黨推薦,甚至一千萬以上的財務決定必須經過國民黨同意等等,與事實不符。
趙少康補充,好聽等四家公司是在2006年底,才從中時集團取得中廣的股權,目前中廣四家母公司以及其他七百多位股東,是因為相信國民黨與中時媒體集團交易的有效性,才先後取得中廣的股票,希望黨產會清算國民黨的不當黨產時,不要波及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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