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精選《現場目撃-47》7-el...

《現場目撃-47》7-eleven多是好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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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黃丙喜

管理不容易,因老闆不走入第一線顧服,高層管理階又躲在辦公室,誤信有完美的SOP操作手册,顧客滿意度就會做好;更可怕的是,自欺於外屆頒發的品牌、聲譽等獎項,企業愈來愈大,客服卻愈失去社區与人文的温度。

以下在7-11連鎖店發生的案例是很好的借鏡。顧客到其連鎖店領快遞公司寄放的包裹。店員打顧客告知的其手機電話本三碼後,拿著顧客的身份證,看著電腦說:對不起,沒辦法領,因為收貨人是公協會,個人不能領。

顧客告知:他是此公協會理事長,依照郵局領包裏的經驗,出示職務證明後,甚而用谷哥找出政府機關登記的資料後,再用身份證核對即可。

店員堅持,公司規定只要收貨人名稱不同即不可領取,沒有別的方法。顧客說,此一規定不符實情,總公司如有此規定,分店就不該代收,建議應向公司反映。另一店員在旁回嘴,公司規定員工不能反映,只有顧客能够,你有問題上網站去反映。

依店員意見,試著上7-11網站,哇!在一堆商品銷售和促銷活動的資訊中,好不容易找到顧客意見欄,填好了,還有驗證碼,缺乏平台填寫友善度,不禁也懷疑其聽取客户意見誠意度。

第二天,顧客突然想,不對呀!店家既然是尋貨用顧客手機號末三碼,表示知道顧客姓名啊!又上店去問:出貨人既然有收貨人電話,證明出貨人知道誰是公協會代表,如此可否領取。

一名店員說,不行,就是只能是用收貨人的協會名稱領取,還得出示身份證、健保證或勞保證等三證。我問:協會是公法人不是自然人,那會有三證?另一店員突然插嘴,你又不來亂了,我們依公司規定,就是不行。顧客一看是昨天那店員,不禁反嗆,問就是來亂嗎?公協會不有三證!7-11不准公協會可以用代表收貨,你們就不該收取快遞交的貨!

這名店員回,我們店有錄音系統,你不用來亂!哇!顧客反映叫亂,還嗆有錄音,這種教育訓練真有跨國企業強悍的氣勢,令旁觀者驚訝!

「7-11多有甚麼不對?」,名作家龍應台在《傾聽》一書中提出這樣的質疑!從經濟學上說,如果寡佔,不對;從管理學而言,大到像恐龍一樣,也非企業及社會的正常發展。

顧客問:貨是甚麼?誰寄的?從那寄?店員一概說依公司規定不能說,只說外遞公司名,要顧問客自己去問。

椪仔店不見了,是台灣的好事嗎?大家貪圖一時的方便之時,不妨深思。政府也別以台灣世界連鎖店最密集自豪了,對維持本土文化多些作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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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丙喜
黃丙喜
閒雲野鶴,心中多了豁達,眼角增了寬厚,用半生產官學和海内外經歷,隨寫感觸,望您莞爾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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