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盧修一委員在和信醫院住院治療時,我因為擔任白天看護職責,黃達夫院長有機會就會像指導實習醫生一樣,跟我講解一些醫療專業知識,也會對健保制度提出一些批評,第一次聽到同病同酬定額支付制度的名詞,就是出自黃達夫院長的口中。
經過多年的溝通和宣導,國內自2010年才實施DRGS,目前已經納入401項疾病。原定3月1日要實施的是第三期,新增1262項疾病,占所有住院疾病的78%。此次擴大實施,會引起強烈醫界反彈,說穿了,在於醫院的收入可能會減少。
立委主要質疑DRGS制度恐導致更多重症病患淪為醫療人球,沒有醫院願意收治,要求衛福部與醫療各界充分溝通,做好配套後再上路。然而,這個理由根本沒有正當性,因為在醫療倫理之下,醫師根本不能拒收病患,何來醫療人球的問題?況且對於多重病症患者,若是超過給付上限個案,制度上設計也可採取核實申報,儘量減少醫療行為發生虧損情形。
長久以來,健保給付在論量計酬的支付制度下,做得越多,賺得越多;更荒謬的是做得越壞,問題越多,賺得更多。就如同醫師在媒體投書所說「開刀開好了賺一次,開壞了賺兩次,甚至三次,健保都給付,醫院、醫師照樣賺。」因此,DRGS制度最重要的概念是把品質與費用控管的責任交給醫療提供者,自我控管越好,盈餘就可能越多,相對也可減少不必要的健保支出。
衛福部擴大實施DRGS制度,理論上,醫療管理上軌道的醫院應該會全力支持;那些會反彈的,應該是作假帳吃健保的不肖醫院。然而,在衛福部宣布3月1日開始擴大實施,首先發難反對卻是民進黨立委,很難推測這些立委是在站病人立場思考,還是在維護醫院的利益。
DRGS制度擴大實施,當然會得罪既得利益的醫療院所,只是看守內閣願意承擔這種政治風險,可見衛福部蔣丙煌的憨厚與執著。然而,民進黨立委以看守內閣不應有重大變革,擋下了而延後實施,恐怕只是將燙手山芋留自己處理而已,實屬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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