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捷運站要進入淡水線的屋頂的上方,有 TRA 三個大字,這是台灣鐵路局的簡稱,台鐵是台灣人民、貨物運輸的大動脈,與人民生存有密切關係。而另一個 TRA 是台灣關係法 (Taiwan Relations Act) 的簡稱,該法係1979年4月10日發佈,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已經過了37年。
今年7月8日自由時報A4報導,美國參議院今天一致通過SCR 38共同決議案,重申台灣關係法 (TRA) 與六項保證為美台關係的基石。在六項保證中有一項規定,美國無意修改台灣關係法 (US Will not alter the TRA)。
TRA第2條 (2) 記載「闡明在此一地區之和平與穩定,涉及美國的政治、安全,與經濟利益,且為國際間所關切之事。」同條 (4) 記載「認定任何以和平以外之手段,決定台灣之未來之努力,包括抵制及禁運在內,均為對於兩太平洋地區之威脅,且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在南海爭端激烈的當前,TRA 更顯示其重要性,因為其立法前言指出,「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地區維持和平、安全與穩定,……。」
查杜南先生 (Robert L. Downen) 1979年出版《The Taiwan Pawn in the China Game》中文版《台灣關係法析論》(1985年4月出版)。他曾任參與TRA立法的美國參議員杜爾 (U.S.Senator Robert Dole) 外交政策的高級顧問五年之久。杜南先生對於西太平洋地區情勢與台海和平等議題有深入的研究、心得。
《台灣關係法析論》對於台灣主權地位的演變,TRA 的立法過程、經過,以及國際局勢的影響有詳細分析。在「南海風雲」即將興起之際,希望年青人多加研究詳讀 TRA,台灣北社將舉辦有關南海「十一段線、九段線」問題,以及 TRA 與六項保證等相關議題。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