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三法」修法,真的讓國民黨挫咧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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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民的轉型正義-農業三法!真的讓國民黨挫咧等了。
看看農委會的官員回應,就知道國民黨目前的計畫,的確是要先擋下修法,讓現在仍在國民黨掌控範圍的農漁會明年先行改選過關,徐圖四年後再度集結地方勢力東山再起。
這點國民黨知道,民進黨也了解。問題卡在民進黨內部對於修法仍意見分歧:主推法案的蘇治芬在小英政府主導的轉型正義理念下,認為要有效根除國民黨地方黑金勢力,唯有透過修法才能達到「開放政府(農漁水利會),全民參與(農漁民)」的目標;但同樣來自農業縣的陳明文,卻持保留態度,想必應該是不得不賣面子給王金平、張榮味等頗有交情的國民黨派系大老。熟知內情的人都曉得,國內各級農會幾乎是王金平、張榮味所把持的江山,民進黨要撼動這鐵板一塊,除了要看小英政府的態度以外,黨內立委的人情壓力相信也是關鍵因素。
至於農業三法是否有立法的必要?以下列舉幾點說明,請各界參閱。
大家都知道,農漁會是由會員所組成,經由會員選出會員代表,再由會員代表選出理監事,再由理監事向廣大社會徵才遴選出總幹事人選。表面看似公平,但細看選舉制度,卻是極不公平。
以蘇治芬委員提出農業三法的草案來說:一、為何要會員直選?就跟現今的普選制度一樣,直接選舉產生直接民意,根除層層的間接選舉,防止弊端發生。還記得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的例子嗎?間接選舉的過程要是有心人刻意介入,就會發生賴神所講的「有人抵擋不住誘惑」的情況。
二、為何要杜絕世襲條款?很簡單,看看全國各鄉鎮市的前後任農漁會總幹事,要嘛叔侄、要嘛父子、要嘛夫妻、要嘛三叔公四嬸婆的親戚,這樣會產生垂簾聽政、會務財務無法透明的情形。想想看,假如柯P沒當選市長,怎會有大巨蛋、美河市、松菸、三創和雙子星等等弊案被掀開來檢視呢!更何況農漁會都有信用部也就是俗稱的「金庫」,會不會有類似黨庫通國庫的情形?這些都要加以防範。
三、為何農會總幹事任期要比照理監事,連選得連任一次(縣市鄉鎮首長也是連選得連任一次)?因為現行制度是:只要你不出差錯,你可以幹到65歲。沒錯,65歲!跟鐵飯碗一樣,卸任後還可以交接給你的要嘛叔侄、要嘛父子、要嘛夫妻、要嘛三叔公四嬸婆的親戚。四、為何要加重賄選刑責?和現行《人民團體法》相比,農漁會法的賄選刑責其實是很輕的。若不加重刑責就會發生「選舉無師傅,有﹩票就有」的情況。
至於水利會,相形之下其實選制較為公平一些些,但還是要細部修正。而蘇委員所提的「中央派任政務官擔任會長,來貫徹施政理念;但未具公務員資格的現職人員,則由考試院用考試限期銓定其任用資格」,這點仍須審慎評估,畢竟工程不小。
喔對了,再補充說明一下。農漁會水利會的選務工作,跟一般的普選不同。一般普選如九合一跟總統立委都是由中選會、各地方選委會來辦理,選務人員(包括領票唱票監票等等)大都由公教人員擔任,較無特定立場、選務公正公平且選舉會場規定嚴格。但農漁會水利會選舉的選務人員都是由農漁會水利會職員擔任,因為有特定立場,容易造成「球員兼裁判」的情形,比較不公平。舉個例子,假如你是一位職員,因為有上級壓力,當你擔任選務人員時,你知道會員有誰、誰還沒來投票、還剩幾張票,你會不會因為壓力而必須想盡辦法去催票,或是利用其他方式等等?這些都是選務漏洞。總之,唯有落實修法,才能真正找到屬於農漁民的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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