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鴻泰立委先前於財政委員會質詢財長許虞哲,對於政院要求財部在明年彰銀董監事改選保持中立,他認為,此舉等同將彰銀的經營權拱手讓給台新,更直言:「徵求委託書是合法的,認為政院這樣很奇怪」。
費大立委難道不知道,委託書是股東大會前亂象叢生的根源,除了券商大量收購委託書,股東更經常用各種精美禮品來換得理監事會上的投票權利。上月中信金就用市價達750元的「鍋寶健康隨身壺」來徵求委託書。這種利用蠅頭小利來換取委託書的行為,如同變相買票。若是有心人士介入,更不利於公司經營,先前利用委託書來搶奪經營權的案例亦都殷鑑不遠。
事實上,金管會在上月月底就已經宣告,從2018年開始,所有上市櫃公司都須採取電子投票,希望一舉改善過去委託書造成的種種弊病。明年的股東大會為可以使用委託書的最後一年,但不少上市櫃公司已先從善如流,改採取電子投票,讓擁有多家公司股票的小股東可以充分監督、並行使選舉董監事的權利。費大立委這一番話,擺明要財政部與金管會對著幹,一來不符合採取電子投票的國際趨勢,二來更是斲傷了金管會的權威,那企業與民眾到底要聽誰的?
除了要求財政部必須使用徵求委託書的行動,費鴻泰連彰銀的小股東也不放過。先前彰銀的第三大股東龍巖因為持有一定比例的彰銀股票,費鴻泰開始質疑龍巖的資金來源,更放話要立法監管殯葬業者資金運用情形,導致龍巖董座李世聰在18日就坦言不敢與官鬥,更不可能跟台新有任何合作。這樣球員兼裁判的行為,企業怎麼都贏不了。
在彰銀的經營權之爭的案例中,爭議源於2014年馬英九政府的財長張盛和強力介入,造成台新身為最大股東卻喪失彰銀經營權的怪現象,並使得台新一狀告上法院,衍生官民惡鬥的前例。然而費立委不知為何,處處阻撓台新取得應有權利,更利用其立委的職權,不惜用立法權來威脅龍巖這個小股東。在這種有立委來當門神的情況之下,企業也只能花錢消災,認賠作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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