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籲臨時會通過進步版《礦業法》拔除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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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將於11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臨時會,由於《礦業法》納入臨時會中處理,地球公民基金會今(7)日到立法院前開記者會,要求民進黨政府應展現改革魄力與決心,通過進步版本的《礦業法》,包含拔除霸王條款、礦權開發需落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等關鍵條文。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黃靖庭指出,《礦業法》需要修正的條文非常多,包含拔除霸王條款、礦權展限需經國土區位和環評審議、礦業開發需踐行原基法保障部落權益及礦場資訊必須公開透明等等,都是關鍵且必要的改革。《礦業法》經過一年,民間等夠久了,這次修法只是要修正長期向礦業權者傾斜的不合理條文,這樣的修正並不是要為難礦業權者,而是希望礦業開發可以正常化,跟所有的開發行為有一樣的規範。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每次礦權展限,最長可達20年,過去為避免修法前夕的闖關潮,立院曾提案凍結展限的核定。因此,《礦業法》應明定「已申請但尚未准駁之案件」,適用新版《礦業法》,以落實礦業改革。再者,違法取得礦權之應撤銷事由,應增加「賄賂」、「恐嚇」,而不限於政院版的「詐欺」、「偽造文書」;且只需確定有罪,即應撤銷以不法手段取得之礦權,不應限於未受緩刑或得易科罰金之宣告。

法扶原民服務中心律師謝孟羽也說,目前出經濟委員會的版本,關鍵條文幾乎都是保留,原民權益僅通過「礦業用地核定時」才需依照《原基法》第21條踐行諮商同意參與權的規定,但在「礦業權設定」與「展限」是否要踐行?是否溯及既往?部落會議否決之後的法律效果是什麼?通通付之闕如。

謝孟羽說,這次的《礦業法》修正,經濟部同樣繼續視原住民權益於無物,一再表示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參與權將導致礦業產量的不穩定云云。如果總統蔡英文所聲稱的礦業改革為真,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為真,民進黨團就該矯正經濟部的錯誤,應該通過對原住民族權益保障最佳的修法版本,才不會陷總統於不義。

地球公民基金會原邀請立院四個黨團出席,但除了中國國民黨團「已讀不回」外,其餘三個黨團皆表示支持改革《礦業法》。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發表聲明,指出不論新礦權或舊礦權,都應該事先經過原住民諮商同意,且再行使之前,也要以三方會議確保族人的知情權。

親民黨團也透過管道表示,民間的期待已經很明確,進步的條文版本也有了,礦業修法的最後一哩路,我們要求立法院席次最多的民進黨團,兌現蔡總統「礦業改革」承諾,做出真正的改革,回應21萬人連署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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