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瑞士判扁應返還不法所得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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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又出來救援了嗎?特偵組今(29)日指出,陳前總統及家族成員在二次金改案匯到瑞士不法所得,瑞士最高法院昨天已判決674餘萬美元(約台幣2億元)應返還台灣。特偵組表示,已與對方協調,這筆款項很快會匯回我方指定帳戶。
 
扁案偵辦的2008年期間,特偵組二次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經瑞士司法當局同意,凍結陳水扁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所掌控,設於瑞士美林銀行(Merrill Lynch Bank (Suisse) SA)Bouchon帳戶、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RBS Coutts Bank AG)之Galahad Management 帳戶下資產及設於瑞士威格林銀行(Wegelin and Co. Private Bankers)的 Avallo、Bravo帳戶下資產。
 
其中Bouchon、Galahad二帳涉及龍潭案、南港案、國務機要費案及相關洗錢案的不法所得,合計約2261萬4850美元(以2014年11月6日匯率估算,計台幣6億8986萬5993元,即外界所稱「海角七億」)。特偵組表示,2010年起已由陳致中、黃睿靚於簽署授權書,檢方陸續收到來自瑞士美林銀行及蘇格蘭皇家庫茲銀行匯回的資產。
 
而在瑞士威格林銀行Avallo Ltd.名下帳戶,及同銀行Bravo International Holdings 名下帳戶內資產,Avallo Ltd.帳戶資產價值約計美金32萬1325元,Bravo International Holdings帳戶資產價值約計美金1669萬487元,這兩個帳戶是二次金改案及相關洗錢案的不法所得。
 
其中,元大併復華的貪污案部分,最高法院已於2012年12月20日判決確定,陳水扁被判10年徒刑,併科罰金台幣1億元,吳淑珍有期徒刑8年,併科罰金台幣8000萬元,關於元大併復華的不法所得2億元應予以沒收。
 
因陳致中、黃睿靚因拒絕匯回2億元,特偵組因此將判決翻譯後,於2013年9月5日報法務部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請求瑞士司法部協助將已凍結 Avallo 及 Bravo帳戶內資產變現,並匯回我國最高檢指定帳戶,特偵組檢察官更兩度親赴瑞士,與瑞士聯邦檢察官及瑞士司法部溝通討論司法互助事宜。
 
瑞士聯邦檢察署因此於2014年4月1日決定,命令將Avallo及Bravo帳戶內的美金674萬6840元資產(約台幣2億元)匯回台灣。但陳致中向瑞士聯邦刑事法院提出異議,瑞士聯邦法院今年1月間駁回異議;陳致中再提上訴到瑞士最高法院。
 
特偵組指出,昨天接獲瑞士檢方通知,瑞士最高法院駁回陳致中上訴確定,請求匯回的美金674萬6840元資產將儘速匯至特偵組指定帳戶;帳戶內其餘資產仍將持續凍結,等待台灣進一步請求。特偵組強調,會持續與瑞士連繫,將後續資產變價匯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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