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進入多邊協議的戰國時代!但回頭一看政府全部狀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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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早看到報橘的文章:〈下令台灣開始金融創新,蔡英文:我們已經開始檢討相關法規〉,不禁感嘆直到今日,才有一個總統願意出來喊話;雖是好的開始,但我們還是要嚴格監督政府,是否真的下定決心,還是只是做做樣子給投資人看?

先前已投稿兩篇討論公股銀行內部管理和守舊僵化不願創新的議題,不再贅述。這次就來看看總統的宣示和政府的作為有沒有表裡合一。從總統的講稿可以看出,政府的作為之一便是積極的在國際間簽訂雙邊和多邊的自由貿易協定,降低企業向外發展的貿易障礙和關稅,同時達成雙贏 win-win 的互惠效果。沒有錯,總統講的的確是過去金融業和新創業不斷提出的問題。台灣過去過度保護國內產業,導致國內產業長期缺乏競爭力(例如X隆的汽車),並且利用央行操縱匯率,導致國內企業安於現狀,只願以不斷壓低成本的方式維持競爭力。但是從過去以降,政府並沒有把這些問題當成一回事,甚至不願抽離政治力或停止干預市場,總以風險為由拒絕新技術或和國際法規接軌。

不過這樣全球化的浪潮是無法置身於外的,新政府也在選前和選後不斷表明台灣將會加入 TPP(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以美國為首的12國亞洲太平洋經濟體,組成的自由貿易聯盟。美國想要以此和中國的 RCEP 進行競爭,並搶奪太平洋周邊國家的經濟主導權。TPP 是極度高度自由化的經濟協議,這代表簽署國家必須免除一切所有的貿易障礙。TPP 更有一系列嚴格的規定,例如增加對於勞工的勞動環境保障(不可為了經濟惡意剝削勞工),停止進行匯率操縱(陷入貨幣貶值戰爭),對智財權增加國際一致性的保護(例如權利耗盡原則,他國智慧財產權在本國受侵犯的救濟措施),公司法修法將英美法原則納入。這些都是要成為 TPP 的一員所需面對的法律和改革難題。畢竟,要台灣人民從原本的自己特有的台灣法律變成了往國際靠,可沒有那麼簡單。

而多邊貿易協議中,最重要的一環便是在越來越緊密的商業行為下,國與國之間如何就國際商務的法律爭議進行合理的紛爭解決機制。TPP 也為此納入一種國際仲裁機制。可惜的是台灣目前的環境對於仲裁不甚明瞭,也無法分別國際仲裁的有效性與否。這幾天便出現了第一個雙邊貿易協定下的國際仲裁案,自稱是台新金股東的新加坡 Surfeit 公司,為了彰銀經營權被政府奪去後,自認權益受損而依照台星經濟伙伴協定的仲裁機制向財政部提告,要求財政部和它在日本進行仲裁。姑且不論其訴求是否合理,但財政部的反應其實並沒有在狀況內,甚至還對仲裁一頭霧水(事實是財政部直接稱 Surfeit 公司邏輯不通,但 Surfeit 公司短短一天內就針對財政部的說法進行反擊)。這可不是用新舊政府交接就可以打哈哈過去的。如果我們還不加緊腳步先做好開放的準備(連簽協議的政府都在狀況外!),那就真的不要覺得簽了協議,經濟就可以變好,一切世界太平了。協議只是促進經濟的一部份,要拯救台灣頹敗不已的經濟還是在改革的決心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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