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2號機申請重啟 新北要求台電專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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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電公司今(5)日向原能會提出核二廠2號機再起動申請,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強調,核二廠2號機機組老舊,且已停機逾600天,核能安全不容許絲毫風險,市府除要求台電公司對於本案務必審慎處理外,並請原能會嚴格審查與把關。

新北市政府表示,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將要求台電公司就本案進行專案報告,說明核二廠2號機目前機組整體性維護狀況。

市府表示,原能會表示除將針對台電公司檢送之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外,亦將組成專案視察團隊,以約一個月(2/5~3/5)的時間進行審查,確認機組現場狀態符合起動運轉之要求。

核二廠2號機於105年5月16日上午進行EOC24號大修後初次併聯約35分鐘,主發電機所屬避雷器及週邊設備受損,研判有電氣短路造成電弧,並有濃煙產生,因而停機。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強調,該會的本案一直以來相當關注,在事件發生後亦邀集委員、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至電廠進行現勘,並於2016年第3次委員會議中,委員也對本案提出諸多專業建議。

委員會另表示,核二廠2號機冷卻水池僅餘10束容量,已不足容納機組一個周期(18個月)運轉後所需更換的燃料。對此,重啟核二廠2號機雖可暫時紓解電量供應上的燃眉之急,「但用過核燃料(核廢料)無處可去,才是我國核廢議題最需要被關心與重視的問題」。

此外,針對重啟核二2號機,台灣環境輻射走調團、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等團體,明天將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行政院長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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