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還有27億藏起來了?雲林縣長李進勇今(29)日前往監察院陳情,指台電向台塑麥寮汽電公司支付「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促協金)18年共26.9億多元,要回饋給雲林鄉親,不過麥寮汽電卻隱匿有這筆錢,而台電撥錢後也未監督,導致浪費公帑,要求監委明察,還給雲林鄉親一個公道。
「這些是雲林縣民的錢,台塑企業卻當成私產藏起來,簡直是浪費人民公帑」,李進勇今天現身監察院門口,向媒體說明前來陳情的目的。他指出,台電公司支付台塑六輕麥寮氣電公司26.9億「促協金」,卻未依規定用於公益回饋,台電也未妥善監督,「完全是黑箱作業,令人忍無可忍」。
李進勇指出,根據協助基金要點規定,台電自1999連與麥電簽訂售電契約,並規範促協金的執行方式與範圍,然而台電除了未曾要求麥電提撥促協金,還將促協金算入購電成本,墊高售價,台電顯然縱容、私相授受,違反規定事實明確,因此要求監委介入調查。
說明完畢後,李進勇帶著陳情書進入監院,由值日監委章仁香接受陳情。李進勇除提出台電應依據「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執行要點」等書面資料,並指台電與台塑也應該成立管理委員會來監督,而2014年雲縣府發現此事後,台塑原本承諾與雲縣府成立溝通平台,然而雲縣府指對方出爾反爾,因此關閉溝通管道,北上監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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