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案停審 監委批:洪仲丘等25案沒人受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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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王美玉今(8)日表示,監察院迄今共有25件彈劾案被公懲會停審,理由是案件還在司法審理中,包括因洪仲丘案被彈劾的542旅少將前旅長沈威志等3人,也因停審而不用負行政責任,但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案也在司法審理中,公懲會卻做出懲處決定,質疑公懲會標準為何?

據監委王美玉統計,監察院至今共有25件彈劾案送到公懲會後停止審議,理由多為案件正在司法審理中,包括水上警察考試洩密案、副總統吳敦義隨扈兒子李文億駕車肇逃案及備受矚目的洪仲丘遭虐死案,都被公懲會決定停止審議。

王美玉指出,監委彈劾洪案542旅前旅長沈威志、上校前副旅長何江忠、269旅少將前旅長楊方漢等3名軍官,去年5月通過彈劾,6月20日公懲會就通知監察院停止審議,沈威志等3人迄今無須負任何行政責任,

此外,前屏東縣長伍澤元因八里汙水廠案遭彈劾,送到公懲會後,目前還在停止審議中,但伍澤元早已於2008年病逝中國,王美玉說,該案共有5人被彈劾,其他4人至今也沒有被懲戒。

王美玉表示,公懲會引《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以案件還在司法審理中為由停止審議,但葉世文收賄案、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圖利廠商案,司法也還在審理中,公懲會仍做出懲處決定。

王美玉認為,公懲會停止審議標準不一,制度設計錯誤,她強調,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的追究可以同時進行,監察院和公懲會追究的是「行政責任」,而非「刑事責任」,公懲會沒有一致標準的停止審理,等於剝奪監察院追究違法失職人員的權力。

王美玉呼籲,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應主動說明,為何有的彈劾案要審,有的卻不審?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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