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行動政府,人民之福!

Date:

台中市新市府團隊在市長林佳龍「行動市府」的倡導下,各部門逐漸次第展開主動積極的出外到地服務。由於剛開始,成效還不是很彰顯,但部分公務員觀念已有大幅改變,也獲民眾掌聲。各單位無不開始絞盡腦汁,構思執行可以用行動市政的觀念,主動出擊為民服務,這在全台尚屬首創。台中市開始帶動風潮,相信能改變一些長久以來「官衙」的窠臼,公務人員體認自己是「公僕」,主動積極為「老闆」人民服務,那是何等令人期望的行政文化啊!
官方機構,長期以來被人民稱做「衙門」,在帝王專制時代如此,到了民國所謂「民主」時代也沒多大改變。孟子二千三百多年前所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名言,其實二千多年來是空話的烏托邦而已,都反其道而行。百姓見官則稱「老爺」、「大人」,自稱是「小人」或「奴才」,官府則是「衙門」。若官吏不修,則變成「衙門八字開,無錢莫進來」,如有關司法人命,則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直到現代社會,國人對司法這一塊,心存懷疑的要比信任的占多數,所以才有台諺「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的諷刺,雖說太一竿子打翻一條船,但也有幾分道理存在。
但近十幾年來,部分公務機關的制度,和公務員觀念顯然有所改變進步,最明顯的就是監理所站和地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等服務,由以往相當受詬病,變成親民有效率。其中部分因素是拜作業電腦化之賜,但主事者「觀念」的改變,也是重要因素。
以往人工檔案時代,民眾去監理所辦事,是件萬分痛苦的事,驗車、考照、換補照,不但要回戶籍地,且人擠人大排長龍,常常要託「監理黃牛」才能辦得成,至少要一天時間的花費,有時候還要看臉色受斥責!而地政、戶政因也要回到戶籍地,奔波在所難免,要是少帶了一樣東西,大概要明後天請假再來。種種不便,不再贅言,但現大多數因電腦化再加作業不斷簡化,以及主管機關的重視便民,老實說,監理、地政、戶政三個和人民息息相關的單位,服務進歩得可圈可點。
相較起來,其他部分和人民有業務相關的單位,相較起來,革新進步程度就較小。擧個例子,稅捐處(地方稅務局)主管地價稅和房屋稅的徵收,人民依照稅法可以用自用住宅適用較低稅率的「合法節稅」,若民眾不清楚法律規定,地方稅務局是會一直按一般土地或房屋,以較高稅率課徵,有數倍差額。等有一天民眾知道權益了去申請自用稅率,縱使合格,對不起,明年才開始適用,至於以前溢繳的差額,那就「充公」了,但如是短繳稅金,是要追繳五年的。
國稅局徵收營業稅或所得稅更糟糕,統一發票的使用和稽查,除有規模的大賣場和企業會遵守外,特種營業逃漏相當厲害,監委也調查全台有11家「夜店」營業稅「掛零」,實匪夷所思。而一般使用收銀機的連鎖餐廳或商行,也常有賣十開五的「對開」,明目張膽,但屢接檢舉,國稅局就是「查無實據」結案,因為國稅局人員要來稽查,業者早就知道了,那裡查得到?
國稅局也常對「執行業務所得」採「從多認定」,逾越實際狀況,要「申覆」?提出「反證」來。打死不改(改了就等於承認作業失誤),等於強徵苛稅,濫權至極!要打行政官司,也不見得能平反,已先去掉半條命。
台中市府新團隊,在元月伊始,就有「行動巿府」的發動。首先由地政局針對一徵收土地發放補償費案「到府服務」,利用晚上時間到大樓或社區,主動發放一百多件補償費,同時也會同地方稅務局派員為民眾說明地價稅、房屋稅減免稅額的規定,讓民眾「足感心」。其次,法制局也跟進,除了各區公所已有的定期法律諮詢服務外,還定期加派「巡迴法律服務」,以補不足。地方稅務局也不甘落人後,主動安排巡迴各區,向民眾宣導解說合法減稅的規定,並輔導民眾申請減免,不再像以前「怕」民眾知道而減少稅收,而是積極主動輔導民眾節稅,兩種心態完全相反。
如上數項「新政」,看似小事,其實是扭轉行政服務的大事,公務員體認人民是納稅金發薪水的老板,沒有老板就沒有「頭路」和「薪水」,所以機關不能再是「衙門」,公務員不能再是「大人」,高高在上。就像柯P對台北巿府同仁所講的:「不必服務政黨和政治,只要服務市民就好!」誠哉斯言,我們真誠期望「以小見大」,各級政府能逐漸改變台灣長期以來鄙陋的行政文化,讓民有、民治、民享落實在現實的社會中。

本文僅代表作者立場,不代表本平台立場

分享文章

Facebook Comments 文章留言

你可能還感興趣的新聞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