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燒死兩條人命後,來個慰問秀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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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大村鄉12日清晨傳出奪命惡火,造成兩姐弟往生。縣長魏明谷率相關人員前往關心,指示相關單位對於後續喪葬及安置全力協助。
根據縣府提供的資訊,本案為本縣身心障礙個管中心長期陪伴關懷家庭。案主賴女士,智能障礙輕度;案夫2014年底歿,育有3名子女。
其中,因火災身亡者為長女,13歲(2003年生),智能障礙中度,就讀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長子,12歲(2004年生),肢體障礙重度(腦性麻痺),就讀和美仁愛實驗學校。送員林基督教醫院治療為次子,11歲(2005年生),智能障礙重度,就讀和美仁愛實驗學校。這一家4口,全部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縣府發布的新聞稿提到,案主賴女士與其3名子女都是彰化縣政府列冊的低收入戶家庭,並領有縣府每月發給3萬8千多塊的生活補助。這次不幸發生火災,造成兩位小朋友喪命,「縣長深表遺憾且痛心」,縣府也將評估賴女士目前身心狀況無法照顧另一名小朋友,後續將協助安置。
外界不禁懷疑,既是個管中心長期陪伴關懷家庭,不知事前個管中心做了哪些關懷事項?不要說母親本身輕度智障,就是一般的單親家庭,一個媽媽一次要照顧一個腦麻、兩個分別是中、重度智障,而且都已經是十多歲的子女,也是極為吃力的事。這個家庭的存續可想而知風險極高,難道沒有其他方法──譬如暑假期間讓3名子女留在學校,或是安置在其他適當場所?這對社會局來說,應是輕而易舉的事,為什麼要等到憾事發生,縣老爺才趕著去關心(作秀)?
死了兩個孩子之後,請問縣老爺,你難道不該反求諸己,檢討你的社福工作有沒有改善空間?這事件有沒有人該負責?對於弱勢高風險家庭,暑假期間是否該多花點心思,與其亡羊補牢,何不事先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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