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國的官方系統在其改善貧窮問題上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記錄,但全國仍有592個地區被其中央政府指定為貧乏的地方。
中國官方的對於郊區的貧窮的界線是每人平均所得在2300元(美金370元)之下,但對於鄉村或小鎮的分類的標準是複雜且常常修改的,它們包含和全省份的貧窮率及平均所得的比較,經過對通貨膨脹的調整,對於可能被列入貧困鄉鎮的數量限制, 及禁止將那些擁有集體企業的鄉村納入,不論其所得水準多少,自1990年以來每隔數年, 雖然許多地方曾經被列入又被刪除,但總數令人好奇的維持在固定的592個鄉鎮。
一個“貧困的鄉鎮”認定帶來大量的補貼,但居住於這些鄉村一輩子的人卻很少能感受到,大部份的家庭所得大約每年一萬元,而其所耕種的每畝(614平方尺)田地可得80元的補貼,“當老天有下雨時,農人們可以生活過得去,而所得的補貼只是讓他們感到稍微富裕一點”,至於補貼如何被使用很少被披露,“我們常常被告知許多補貼是進入地方的信用合作社,而我們可以去申請貸款,但是他們卻只貸款給有良好關係的人”。
在2012年,當這名單被更新時,湖南省的一個鄉鎮被加入貧窮表列,當地官員在官方網站上公開慶祝這個“天大的好消息”;在他們歷經費力爭取及無可言喻的艱難過程之後,並在馬路邊立牌告示其毫無掩飾的熱烈歡迎之意,他們的歡欣是可以瞭解的,官方的認定對該鄉鎮帶來每年來自中央政府額外的560萬元的補貼。
這個事件造成許多人質疑此體系的價值及對地方政府所造成的邪惡的誘因,去年在“每日法律”的社論中宣稱許多地方正錯誤濫用這些補貼,並捏造數字只為了取得貧困的資格,而管理這張名單的機構,已承認其普遍的濫用狀況,在二月時,它禁止了浪費無度的新建築建造,及在官方指定貧窮地區的一些所謂“影子計劃”。
電視報導了兩個鄉鎮,一個在寧夏,另一個在湖北,其地方政府各花費了一百萬元去蓋地方政府中心,三月時,在中國全國每年的立法會議,其主管機關首長,提出一個問題:他告訴媒體在2020年前,上百個鄉鎮將會被除名,“如果像鄉鎮中佔這麼大比重的所謂貧困地區仍然存在,那麼中國社會是否仍能有資格被稱為適度繁榮?”,他拋出這個共同疑問。
達到適度繁榮社會是從前的中國領導人自開放以來所提出的目標,也是現今總理-習近平所遵循的,自從1970年代後期之迫切展開的改革以來,也已有長足的進步。自從那時,中國宣稱已經使620萬人脫離貧窮,其他人則深刻質疑這數目,世界銀行認為成功脫貧者大約是五百萬人,但很少人質疑的是其前提:中國值得以向世界金融機構融資巨額債務為代價,來減輕這些貧困嗎?。
因為事實上在中國仍然有許多貧窮的鄉村存在著,例如:在山坡較缺水之地區,其居民平均每年在支付種子肥料後,只淨得每年1000元,少數人擁有摩托車及電視,並滿足於基本的健保保障,當被詢問到是否真正收到政府補貼時,他們同聲嘲笑。三十年前的電力來臨對其是一大改善,但從此之後他們同意:其生活少有實質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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