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熱的開發前景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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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承炎教授對目前科技部的能源計劃十分關注,提出許多不同見解,先前的地熱專文中認為科技部放棄淺層地熱而只專注在EGS (加強型地熱系統)一事是個錯誤政策,對EGS的地點亦有不同意見,因筆者參與過相關計畫審查,因此對此問題提出個人意見。
從地質角度台灣絕對不缺地熱資源,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熱源可提供高溫的地下水資源。在北部的熱源大多與岩漿作用有關,如大屯火山群與宜蘭地熱,其他在中央山脈地區的地熱資源,部分源自我們的高山有極大高差加上台灣的高地溫梯度,在峽谷處或斷層處即易有高溫的溫泉形成。相關的地熱資源過去工研院綠能所已有基本資料,既然地熱資源不缺為何台灣地熱發電發展如此落後?這與過去失敗的經驗有關。2008年以後因能源短缺和燃燒化石能源的溫室氣體排放,導致極端氣候發生災害頻傳,故政府開始重新重視地熱資源的開發,目前國際上對地熱資源的開發亦是重要議題,也有許多成功的案例。
高教授提到科技部放棄淺層地熱而只專注在加強型地熱系統(EGS)一事是一個錯誤的決策,對此論點我的想法是目前台灣淺層地熱的開發問題並非在技術上而在於政策與法規上,這由最近清水地熱已由宜蘭縣政府招商,主要用原來已有的21口井,加以清理,發展成3MW的地熱電廠可以得到證實。此外目前淺層地熱發電區大多位於溫泉區,因此電廠與溫泉產業間若不能有所協調,則勢必會有爭議,一種可能的解決方式是電廠發電後的水提供給溫泉業者。目前地熱、太陽能與風力等綠能發電皆有躉購費率保證收購電價,由於開發電廠的經費需要數年來攤平,因此保證收購電價是否合理亦是重要關鍵之一,若業者不能看到獲利的遠景則勢必不願意投入,這些相關問題要能一步一步解決,淺層地熱方才有遠景;所以科技部並非不重視淺層地熱而是淺層地熱已是相對成熟的技術,問題在法規與政策上,此恐非科技部所能決定,科技部要進行的是目前開發技術上風險仍高的EGS,EGS靠的並非持續抽取熱水而是利用夠高的地溫梯度加上適當流體取熱(如:超臨界二氧化碳或水),以及兩口井間人工產生的裂隙讓流體循環取熱,因其可提供大量的熱以供大規模發電,故國際上許多國家積極開發和研究,如美國FORGE計畫的執行,規劃在短時間內推升美國地熱發電達100GW以上。目前科技部進行的深鑽計畫的目的即意在此,由於每個國家地質特性並不相同,因此由科技部主導此高風險計畫是理所當然,在每個國家亦先由政府解決技術風險問題後,如此民間方有意願投入。目前深鑽的計畫我認為重要的事是解決裂隙、取熱及其效益評估,至於發電量倒是其次,因為重要的並不是現在可以發電1MW而是未來可以發電多少,至於環評或其他問題,我認為是政策問題而不是科技問題,當然如果政策不支持地熱發電,這些所有研究皆可停頓,但我認為相對於其他綠能,地熱擁有許多優點,這已有許多文章論述,在此就不用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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