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日記爭訟 國史館:不得不告蔣家,但仍繼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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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蔣日記訴訟案今(11)日台北地方法院開言詞辯論庭。國史館發佈新聞說明立場,強調因史丹福大學在美國提訴訟,國史館不得不對蔣家人提告,但國史館「相信蔣家人和國史館對於維護兩蔣文物的心意是一致的」,仍續與蔣家人溝通,盼讓國家順利取回兩蔣文物。

國史館表示,與蔣家人溝通「除了爭取蔣家人同意捐贈外,也會和蔣家人討論他們同意日記開放的方式和範圍」。

國史館在新聞稿中稱,部分媒體對於此件訴訟的背景及本館立場多有誤解,而有「國史館怒告蔣家」等錯誤報導。

國史館表示,本件訴訟「是因為蔣方智怡女士委託保管兩蔣文物的Stanford(史丹福大學),對於不同人出面對兩蔣文物主張他們有繼承權,因此在美國對蔣家人、在大陸的陳忠人,以及受蔣家人捐贈兩蔣日記的國史館提起訴訟」,請求國史館及其他被告透過訴訟程序,由法院判決確認誰對兩蔣文物有權利。 

國史館表示,去(104)年2月已基於法庭不便利的理由,聲請美國法院准許將確認兩蔣文物權利的訴訟移回台灣進行。「美國法院也認為此案在我國法院審理較為妥當,因而裁定將訴訟程序暫停,命所有被告在我國進行訴訟,國史館也因此於104年11月向台北地院提出本件告訴」。

國史館表示,只要我國法院的判決可以解決被告間的爭議,美國法院就會根據我國法院判決結果完成美國的訴訟程序。「因此,國史館必須透過本件訴訟,將所有美國訴訟的被告,以及曾對兩蔣文物主張權利之人均列為訴訟的當事人,才能讓我國法院在這些當事人之間作成判決,確認國史館對於兩蔣文物的權利,進而作為美國法院判決的依據,以便兩蔣文物可以順利返國」。 

國史館也強調立場表示,國史館相信蔣家人和國史館對於維護兩蔣文物的心意是一致的。雖然因為Stanford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國史館和美國訴訟的其他被告彼此訴訟,使國史館不得不對蔣家人提告,但國史館仍繼續與蔣家人溝通,希望能夠取得全部蔣家人的共識,能夠讓國家順利取回兩蔣文物。

國史館強調,對於兩蔣文物的管理,「絕對會依照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尊重家屬意願,加以保管、維護及開放學術研究」,「這個溝通除了爭取蔣家人同意捐贈外,也會和蔣家人討論他們同意日記開放的方式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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