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南車集團」國有企業,開始接觸日本川崎重工業新幹線車輛。2006年,中日簽訂60輛日本新幹線車廂的訂單、日本川崎重工提供部份高科技部件的合同,設計最高時速是315公里,設定最高時速是250公里。但中國只向日本進口車輛,不買信號指揮系統。2008年後中國大幅提高行車速度,超越技術合作範圍,JR和川崎重工向中國抗議,並提交了「後果自負」的備忘錄。
2010年JR董事長葛西敬之也對「中國高鐵輕視安全、速度臨界,改良的技術也是盜用」提出批評。但中國卻不以為意。2011年中共居然向美國申請高鐵專利,更令日本氣憤。
日本新幹線開駛47年以來,沒發生過死亡事故。但中國引進新幹線車輛7年後,發生甬溫鐵路追撞事故,造成重大傷亡。
中國鐵道部利用法、德、日的競爭關係,迫使日本讓步「拿出」技術,拼裝出了「自主創新產品」,這種投機做法,註定中國高鐵必定存在安全隱患。中國以為高鐵與其他技術一樣,也可以自己「山寨」,甬溫高鐵事故因此付出大代價。
中國自詡其模式經濟,最大特點為「自力更生」與「自主創新」。因此以高鐵,向他國輸出。2015年11月中國與印尼高鐵簽約,隔月開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還邀請中東歐16國領導人,搭乘從蘇州到上海的高鐵。中國與泰國也簽署鐵路合作協定,讓泰國鐵路與中寮鐵路連接。
但2016年6月,美國西部快線公司(XpressWest)卻宣布終止與中國鐵路國際公司高鐵的合作,表面原因是「中鐵不能及時履行其相關義務」以及「中方無法獲取必要授權」。其實有可能是美國已經知道:中國高鐵從日本、德國、加拿大引進的技術,各種技術設備混雜,缺乏安全運行所必需的先進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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