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部的官網首頁上,看到一則招標的公開訊息,這個勞務採購案名稱是:兩岸文化研討會,文化交流司為業務主辦機關,預算金額上用阿拉伯數字寫3200000,算一下就是三百二十萬,國內的公司、行號、法人、學術團體、大專院校都可來投標。
當然,若採低價標,這場勞務採購不會花光三百二十萬元經費,但真正的問題不在幾百萬放水流,而是這種形式的兩岸文化研討會,文化部以往有沒有辦理過,還有國內學術和文化機關是否也曾辦過。但廣發邀請函,送了紀念品和高談闊論一番,然後文存了事下,請問兩岸間到底能否公平、公正又自由的去文化交流了嗎?
文化研討會大多是兩岸間的文化官員、學院派老師或一些文化大頭之類相關人士齊聚一堂,通常媒體記者也會被主辦或承辦單位找去拍拍照,讓外界知道政府有在做事,然後發個沒人看的豆干大小的新聞收尾,反正都在交差了事,根本沒人在乎說了啥。假如華人圈文化交流,是要如此來個年度大拜拜,希望能滴水穿石,可是中國大陸年年都對自家人來個禁書或禁止發行販售,連到蘇州開店又賣豪宅的台灣誠品,都得自我下架敏感圖書去討好。齊邦媛老師的大作「巨流河」簡體版,還在檢查下刪改部份內容,簡直是當眾羞辱人,那開這種會又和狗吠火車有何不同呢?
幾百萬文化經費,在一些偏鄉,可以讓學童看到影響人生的圖書。當然,可能數間偏鄉圖書館,一年購書經費加總也沒這麼多。而現在去成了樣板戲的演出費,還有符合招標資格廠商的營收來源之一,文化若是人類共同資產,甚至文化人更當有不為權力服務的骨氣(請看看終戰後首位國立台中圖書館莊垂勝事蹟),那今日文化部官員真該感到汗顏,竟去辦一場沒有實質效果的文化秀,還歲歲年年如此呢?
文化部投書回應「三百二十萬開個會,能談出什麼樣兩岸文化交流呢」一文
有關貴網站刊登「三百二十萬開個會,能談出什麼樣兩岸文化交流呢」,本部說明如下:
一、臺灣擁有豐富多元的文學、藝術、流行音樂、影視創作表現,也是華文世界的文化流行品牌。隨著中國大陸市場的快速發展,整個文化市場版圖也在不斷挪移。臺灣如何掌握文化內容優勢,積極爭取兩岸健全、對等、合理文化交流往來環境,協助國內文化產業發展,取得我國文化產業於華文市場優勢,是推動兩岸交流重要的課題。
二、基於前述構想,文化部於103年起,即就兩岸所共同關心議題,進行論壇形式的研討會,邀請兩岸產學研界相關人員進行深度對談,以能進一步深化兩岸文化發展態樣了解,持續本部對臺灣產業發展的關照,彰顯臺灣多元豐富文化特色。
三、本部認為本年研討會在去年辦理基礎之上,當可在議題與規模上有所增進。爰規劃就「文化產業」、「藝術發展」、「文化治理」等面向,分別硏提4至5個子議題,進行深度討論,將臺灣文化業者如電影、流行音樂產業,探討大陸產業現況、問題、與我合作交流之利基、困難、因應方法等,相互探討、尋求有利互惠的合作模式。
四、本年度研討會預計於本(104)年9月辦理,在邀約講座及與談人的規劃方面,亦循務實角度,將力邀在雙方產業輔助、行政協處方面具實戰經驗人士參與,務求提出具體可行建言,俾利執行。絶非高談濶論、文存了事。謹歡迎各界關心兩岸文化發展議題,屆時共襄盛舉,參與研討。
文化部文化交流司兩岸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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