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公認充滿官僚的地方,就連台灣的公民營銀行也都非常官僚!大多數的新開戶者,如果沒有和銀行有點交情或關係,開戶時,開戶者通常都不會當場拿到支票本。
在「中華民國」台灣,只要曾經跟公民營銀行往來的人,大都有同樣的經驗,實質的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會有關係。
那就是任何人在銀行開戶時,除非有特殊關係的人,比較可能在開戶的當下,同時獲得銀行屬於個人的支票本。
沒有特別關係的人,通常都很難在開戶的當下,可以獲得銀行個人支票本,這就是道地的「官僚」心態。
按文明先進國家的銀行,開戶者,無論年紀大小,開戶者於開戶當下,銀行就會同時給予開戶者銀行存摺、銀行卡、支票本,這是從事服務業銀行員最基本的職責。
因為、縱使開立支票者的銀行戶頭存款不足,也不需要銀行代為支付,頂多是被退票,縱使真的被退票,事後也還可以再補足差額啊!
從1988年開始,來自台灣到世界各國的小留學生,年紀最小的國小一年級,都必需依世界各國的規定,於完成外國學校報到後,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到銀行開戶。
開戶時只需要出示個人的護照,並填寫開戶表格,以及在銀行留下個人的簽名(Signature),不需要、也不接受個人印章,因為、印章可以任意愛刻什麼名字都可以,加上西方人不但看不懂中文圖章,當然不可能接受以圖章開戶。
簽名最科學 比個人印章還可靠
簽名是最科學的,因為每個人的簽名筆跡都不一樣,而且每次簽名都要類似,那是屬於個人商標,而且個人的簽名,不一定要讓人看懂,只要每一次的簽名,看起來都雷同即可。
開戶的同時,銀行就馬上給予開戶人銀行臨時支票本,銀行存摺、銀行卡、以利銀行客戶按月開立支票支付所有的費用,以銀行支票支付所有大小費用的好處是ㄧ切都有白紙黑字,極易查證。
尤其通常支票都會註明受票人姓名、使用目的,金額多寡,這也是屬於每一個人日常生活教育的一部份。
而且每一個人在銀行開戶前,銀行員都必需教育開戶者先行設計一個屬於開戶者的習慣性簽名(Signature)。
包括多數華人的新加坡銀行員也都強調,銀行員無權拒絕給開戶者支票本,這是非常基本的人權常識。
而且、通常開戶後的一個月內,銀行還會根據開戶者在開戶時,所挑選個人所喜愛的新支票本各不同圖案,作為開戶者日後新支票本的固定圖案,開戶人也隨時都可以向銀行要求變更支票本的新圖案。
遺憾的是,自稱民主、自由、法治的「中華民國」台灣各公民營銀行,竟還停留在以思想強姦客戶,耍弄權勢的思維,想像有人會亂開支票,縱使如此,也不需要銀行代為支付款項啊!
按銀行是以服務存款戶為目的和原則,遺憾的是,在「中華民國」台灣的愚民教育下,大多數從事銀行業者,心態上都還停留在視銀行存戶如小偷般,不懂得服客戶至上,必需以滿足客戶需求為最高原則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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