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產業百家爭鳴 假藝術扭...

藝術產業百家爭鳴 假藝術扭直作曲 真藝術苦撐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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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松維∕專題報導

假藝術是一個學術探討的議題術語,用於描述在畫壇上取得一定程度成功的藝術家,儘管有憑據說明創作者的技術、本領和績效,暗地裡他們可能會有自我譴責的感覺;那些經歷過頂替真藝術的人,還是會覺得只是在偽裝成功,自欺欺人,最後被業界揭露為騙徒,受到輿論的唾棄。對於專業的藝術家來說,假藝術遍地開花的現象尤其讓人感到沮喪,因為他們始終在一個光明磊落、主觀且舉步維艱的行業中工作,好不容易才走到稍有成績的地步,卻被不肖之徒混淆視聽,令藝術產業裹足不前。

安迪•沃荷1964年《瑪麗蓮夢露》以約台幣58億2663萬元新高價格落槌。(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安迪•沃荷1964年《瑪麗蓮夢露》以約台幣58億2663萬元新高價格落槌。(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藝評家羅二松說,從事藝術工作的人,都希望能夠躋身那稀有的千分之一的藝術家群體之列,從個人的作品中實際獲得了適度的回報,甚且不再負債累累,常有債主登門強迫還錢。畫壇有數以百萬計的人堅持自己的夢想,正努力在藝術領域中奮鬥,以取得豐碩成果。他們或許白天是學校教師,晚上是夜店侍者;白天當服務員,晚上當插畫家;白天是行政助理,晚上是程式設計師。大家皆利用空檔暇餘時間學習繪畫,都貪圖做喜歡的事情來謀生。

安迪•沃荷1972年《毛澤東》以約台幣14.3億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安迪•沃荷1972年《毛澤東》以約台幣14.3億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年輕的上班族花費薪水所得的每一分錢,加上信用卡債務,頻頻跑到西門萬年、華山三創去購買療癒心靈的公仔或布偶,他們厭倦了每天只管收銀和吃拉麵,意圖更換跑道,成為「苦苦煎熬的藝術新鮮人」,所以決定重新開始邁向藝術殿堂。這些人各個都罹患藝術家糾結徵候群,症狀跡象是表徵特定的社會條件,動用既有的時間和金錢來兌現藝術理想,希望有朝一日「實現它」。

羅二松表示,初學繪畫者總是透過臨摹知名藝術家的作品來練習,以學習技術,然而這種行徑就是所謂的抄襲,它只會讓畫者淪落成為竊賊,而不是真正的藝術家。真正的藝術家只有在公認的藝術領域找到,憑藉自己擁有的技巧、創造力、優雅和勤奮才能成為優秀的畫家。天賦則是其中的一部分,天生有才華的人,很容易成為藝術家,愚鈍的就必須加把勁付出更多的奮鬥來培養自己的才能。但天賦異稟也不一定能成為真正的藝術家,必須透過名師的引導,經由實踐、探索和創新力來達成。

真正的藝術家不會冒天下大不諱去抄襲別人的作品,通常複製一件作品,它應該單純是為了學習而不是為了出售。普普藝術家安迪·沃荷拍攝了瑪麗蓮夢露和英國女王的現有照片,並將它們轉換成版畫印刷藝術品;它們作為限量的機械複製現有圖像之發想是一種藝術之重要面向,安迪·沃荷並沒有大言不慚聲稱這些照片都是他拍的,導致侵犯了肖像版權,重點是他正在利用發現的圖像進行藝術創作。

安迪•沃荷1982年作品《尚-米榭•巴斯奇亞》,以約台幣11億1376.8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安迪•沃荷1982年作品《尚-米榭•巴斯奇亞》,以約台幣11億1376.8萬元成交。(圖翻拍自拍賣網站)

羅二松指出,在藝術市場中,冒名頂替的創作者「複製」已經昭然若揭的大師藝術品,明知故犯,而且肆無忌憚地地複製它,不管是公開展售或私下交易都已經構成刑法上所謂的詐欺、偽造和侵犯版權。全球藝術品偽造是一種呈上升趨勢的白領犯罪,藝術具有價值台幣數百億元的市場,銷售山寨藝術品是非常有利可圖的行業,由於藝術品領域的跨國性質,因此,國際法庭上藝術品偽造判決是重罪,甚至是聯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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